[关于我国名村名镇和古村落现状和法律保护的思考]古村落开发的现状

历史名镇名村是保存物特别丰富且具有重历史价值或纪念义、能较完整地反映些历史期传统风貌和地方民族特色镇和村既有乡土民俗型、传统化型、革命历史型又有民族特色型、商贸交通型基反映了不地域历史化村镇传统风貌。

可是当前我国名村古镇古村落生存状况济社会较快发展背景下并不乐观现行有关古村落保护法律制亦存数量和结构上缺陷而有待立法工作完善。

名村名镇和明村古村落及其保护现状

当前名村古镇古村落生存状况严峻原因除然因素往往包括济社会、政策环境等因素影响也要存着不完善保护制所催生逆向作用力。

名村古镇古村落保护与城镇化建设存冲突和矛盾。

城镇化建设和工业化建设仍然是我国当前期重要任和发展必然程。

这程当对必然对名村古镇古村落保护产生了影响。

比如说名村古镇普遍存人口量外流情况进而导致由缺少劳动力缺少人气出现了量年旧失修、破旧不堪现象人走茶凉就谈不上发展。

再就是古村落规模地消失。

数据显示000年至今我国然减少了90多万然村其不少实际上是古村落

名村古镇古村落保护与当地商业、旅游开发矛盾。

国旅游局曾份报告讲到名村古镇古村落商业化问题、开发质化问题、村民边缘化问题等等。

从这角上讲说明旅游主管部门已认识到开发对名村古镇古村落影响和破坏。

因商业开发很多名村古镇古村落丧失了原真性包括其周边加盖些酒店、型广场等等。

这角上说对我们古村落保护带了些方面问题。

3、政府政绩模式与政策环境影响。

因部分地方政府官员些政策实质与目标理领悟上出现了误误认‘掀翻石板路修起水泥路拆了木头青砖老院子盖起钢筋红砖洋房子’就是名村古镇古村落发展路。

些地方政府直接强力干预下掀起了拆建热潮造成量富有优秀民族特色和历史化价值传统村落毁亡。

外我国目前农村地区 “旧房不拆新地基不批”“人套”土地与房屋权属政策迫使古村落原住民急私有古建遗上拆除建新也加速了名村古镇古村落消亡。

法律制建设不完善及保护与些相关法规存冲突。

由相关法律制设置缺失因目前对名村古镇古村落法律保护并无专项立法可以依循名村古镇古村落保护往往只能《物保护法》所规定物认定保护制狭窄围寻空单物认定制造成了“保护性破坏”困局而保护又只能以宽泛物保护制参考故而加剧这种破坏局面。

所以当前名村古镇古村落法律保护制缺乏有关专门立法与地方立法也是造成生存困局原因。

5、群众保护识不强导致名村古镇古村落破坏问题。

保护识不强。

很多居民认古民居破旧难看而且现实存光线不足、阴暗潮湿、房窄、布局不合理等情况不适合现代居住生活要。

改善居住条件相当部分居民原进行改建甚至乱搭乱建严重破坏了古建筑和古村落整体性。

二是管理不到位。

随着生活水平提高部分居民改善居住条件弃旧居选新建新房致使部分古民居无人居住或仅留老人居住古村落逐渐成空心村部分房屋因无人管理或无钱修缮因年久失修倒塌。

二、当前有名村名镇和明村古村落保护法律现状与问题。

目前针对我国名村古镇古村落保护专项立法还没有实现保护可以援引成法律主要包括《物保护法》(包括《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指导见)、《非物质化遗产法》以及《城乡规划法》相关容针对对象更具体细化法律围只有下位《历史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关切实加强国传统村落保护指导见》、《关做国传统村落保护项目实施工作见》、《村庄整治技术规》等件。

地方层面部分省级人曾针对更宽泛“历史名城名镇名村”进行立法尝试如《浙江省历史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云南省历史名城名镇名村名街保护条例》都与国院《历史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相对应部分省份(如河南省)公布了类似央层面措施古镇古村落名录。

立法保护对象更具体有《安徽省皖南古民居保护条例》等而06年福建省人议案《福建省古城古村落保护条例(草案)》算是地方更具体化专项立法探领先步。

省以下立法职能地方(如设区市)也曾针对相关化遗产、化名城、村落、古建等开展立法如《海口市历史名城保护条例》、《福州市历史名城保护条例》、《苏州市非物质化遗产保护条例》和《苏州市古村落保护条例》、《黄山市历史化遗产地保护管理办法》和《黄山市古村落保护利用暂行办法》、《厦门济特区鼓浪屿化遗产保护条例》和《厦门济特区鼓浪屿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实施细则》(配套法规还有《厦门市鼓浪屿建设活动管理办法》)等。

我们现行保护名村古镇古村落方面还存法律制建设上滞、不全面等问题突出表现以下方面。

立法体系不健全问题。

现行古村落保护立法体系专项立法还处缺失状态。

另外地方层面具备立法权省级立法机关(包括行政立法机关)及新修《立法法》赋予更多立法职能省级以下地方立法机关针对古村落进行立法实践探还远远不够。

、制设计存问题。

目前法律名村古镇古村落(古建筑)与其他类型物形式起归入认定保护机制但可以肯定是分布广泛且分散、数量众多各式名村古镇古村落(古建筑)并不可能现行制下被物主管部门尽数发现和认定不少数地域性化遗产还并获得法律保护制覆盖而暴露当前增长型济社会环境。

这种物认定(包括古村落名录)“终身制”所带问题还物认定结不存变动可能性(除非完全灭失)——古村落(古建筑)这类不可移动物相较其他类型实体物其保护难更保护成也更高。

3、名村古镇古村落保护与些相关法规存冲突。

比如说《物权法》《土地管理法》等就与保护存些冲突。

比如我们都比较关宅基地问题。

宅基地确确实实保护了农村住宿些规定但实际上也有些规定刺激了农村建房比如“户宅”很多人把己旧房子卖再盖新房子。

法律上冲突和矛盾导致保护力减。

三、名村名镇古村落保护制设计路径及措施。

、促进部门合作形成保护整体合力。

名村古镇古村落保护相关部门如何落实保护政策形成合力是保护关键因素。

我们建议从政府层面上要统筹协调要形成合力。

外要科学合理地编制古村落保护发展规划。

编制保护发展规划程要强调“多规合”不仅要关土地建设问题还要重视保护重工作包括些具体措施和要保护供水、供电、排水等措施。

、制定出台专项法律

古村落法律保护现状分析可以得出目前专项立法缺失及地方立法职能得到充分释放结论而前法律制构想亦指出国主导立法模式下地方立法要国层面高阶、专项立法作原则指导和参考标准。

从化保护法律制构建角考虑当前我国名村古镇古村落法律保护急是部高阶专项法律名村古镇古村落保护作出专项规定和制设计。

3、名村古镇古村落认定动态化。

坚持国认定保护前提下充分发挥地方基层优势各地通理论研究与实地考察可以基制框架下主制定合身现实因素与化价值双重标准名村古镇古村落认定保护“动态”依据对名村古镇古村落认定程序作出特别规定明确认定年限、审周期或取缔事由。

、规建设开发和公众行。

名村古镇古村落名称成传统化保护目录员村落、房屋建设、修葺、改变等就不能再任由村民己处置必须申请、审批、监督等程序才可以进行相关活动。

规开发行。

对旅游项目确定、开发、宣传、运作定要化部门审要合相关法律

对无视法律法规打着扶贫致富或建设美丽乡村旗破坏传统化要严格依法、严肃执法把名村古镇古村落清退出传统村落名录。

(省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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