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建立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适用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学前教育专业就业前景

汉江网讯 【特约撰稿人陈建波 全媒体记者张丽】11月20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关于建立襄阳市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公布,这是襄阳市首次提出对城区学前教育经费实施保障。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适用于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由各县(市)区根据本地办园成本和市场需求制定认定标准并认定,收费标准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原则上不超过公办幼儿园的100%。

《方案》称,建立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2018年起,暂按全省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底线标准每生每年500元执行,以后结合实际逐步提高。经费分担:襄城区、樊城区、高新区、经开区、鱼梁洲由市级财政和区级财政按5:5比例分担

同时,建立三年校舍建设项目奖补制度。各县(市)区应根据国家、省关于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有关要求,相应制定三年(2018—2020年)学前教育建设规划,加大公办幼儿园的建设。期间,各县(市)区原则上每年应新建1—2所公办幼儿园。实施三年学前教育建设规划期间,襄城区、樊城区、高新区、经开区、鱼梁洲新建公办幼儿园每校建设资金由市级财政和区级财政按5:5比例分担,市级每校最高分担800万元;新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每校奖补工程总造价的3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20万元以上的公办幼儿园改扩建和大型修缮项目建设资金由市级财政和区级财政按7:3比例分担,市级每校最高分担100万元;20万元以上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改扩建和大型修缮项目每校奖补工程总造价的30%,最高不超过30万元

襄阳市还建立了幼儿园办园水平奖励制度。从2018年起,襄城区、樊城区、高新区、经开区、鱼梁洲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教育行政部门、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开展的办园水平认定工作中被评为省级示范幼儿园市级示范幼儿园、一级幼儿园、二级幼儿园、三级幼儿园,分别给予25万元、20万元、15万元、10万元、5万元奖补。其中,省、市级示范幼儿园奖补资金由市级财政承担,一、二、三级幼儿园奖补资金由市级财政和区级财政按8:2比例分担奖补资金纳入公用经费管理。

此外,建立公办幼儿园设施设备维护补助制度。从2018年起,市级财政每年补助襄城区、樊城区、高新区、经开区、鱼梁洲公办幼儿园每校10万元,用于幼儿园设施设备维护、更新(新建、配建公办幼儿园投入使用当年不享受此项补助)。奖补资金纳入公用经费管理,争取到2020年公办幼儿园设施设备等更新到位,基本满足办学需要。

其他县(市)区生均公用经费由其本级财政负责。校舍建设项目奖补、办园水平奖励和设施设备维护补助制度其他县(市)区参照城区办法执行,所需资金由所在县(市)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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