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对我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研究综述

摘 要:总结常用来测度中国服务贸易竞争力的指标体系,综述影响中国服务贸易竞争力因素和提升竞争力的对策,并进行简要的评价。通过各种指标对中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测度中国服务贸易整体竞争力较弱、行业间存在较大差异的观点已得到众多研究者的认同。从各个角度探讨影响中国服务贸易竞争力因素,并提出提升中国服务贸易竞争 力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中国服务贸易竞争力;研究综述     随着服务贸易贸易中的重要性不断增加,中国服务贸易竞争力问题开始逐渐引起国内众多研究者的关注。研究者们大多是从三个方面对中国服务贸易竞争力进行研究的。首先,利用各种指标测度中国服务贸易竞争力的现实水平;其次,分析影响中国服务贸易竞争力因素;最后,提出提升中国服务贸易竞争力的对策建议。      一、中国服务贸易竞争力测度      (一)测度指标   研究者们用来测度中国服务贸易竞争力的指标有出口额在世界的排序、国际市场占有率、进出口行业结构、比较优势指数、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显示性竞争优势指数等,其中运用较多的指标是比较优势指数和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   一个国家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的强弱直接表现为一国服务出口在世界市场上的占有份额(康承东,2001),因此出口在世界的排序和国际市场占有率不失为两个最简单、直观的服务贸易竞争力评价指标。在服务贸易的进出口结构中,若劳动、资源密集型服务行业的出口比重大,服务贸易竞争力常较弱,若知识、资本、技术密集型行业的出口比重大,则贸易竞争力较强。   比较优势指数是指一国出口贸易减去进口贸易的差额占进出口贸易总额的比重,该指数的数值越大表示越具有竞争力。该指数的优点在于作为一个与贸易总额的相对值,它剔除了通货膨胀、经济膨胀等宏观总量方面波动的影响,即无论进出口的绝对值是多少,它均介于±1之间,因此在不同时期、不同国家之间是可比的。但该指数只能用于贸易发展到一定阶段、在国际市场上充分竞争的国家或行业,开展贸易伊始,若在仅有出口或进口的情况下采用该指数会得到片面的结论。同时,该指数仅包含一国出口和进口的因素,实际上是该国出口与进口的比较,并不含有世界市场的规模因素,不能反映各国在世界市场上的影响力。   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由根据显示性比较优势原理提出,是指一经济体某种商品或服务出口在该经济体出口总额中所占的份额与世界贸易中该商品或服务占总贸易额的份额之比。这个指数反映了一个国家某一产业的出口与世界平均出口水平比较来看的相对优势,剔除了国家总量波动和世界总量波动的影响,较好地反映了该产业的相对优势。RCA指数大于1,说明该产业处于比较优势,小于1则相反。该指数尽管包含有世界市场规模的因素,但其仅就出口方面来衡量一国商品或服务竞争力,虽然一国在某一商品或服务上具有较大的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该国若对该种商品或服务的进口量远大于自身的出口量,显然该国在该种产品或服务贸易上仍是不具备竞争力的,这是该指数用来测度贸易竞争力的缺陷。   为了消除进口的影响,设计了显示性竞争优势指数,即从出口的显示性比较优势中剔除进口的因素,从而得到某产业的真正竞争优势。显示性竞争优势指数的计算公式为:   显示性竞争优势指数=EAi/EA—IAi/IAEWi/EW式中:EAi表示A国i产品出口总额,EA表示A国所有产品出口总额,IAi表示A国i产品进口总额,IA表示A国所有产品进口总额,EWi表示世界i产品出口(或进口)总额,EW表示世界所有产品出口(或进口)总额。显示性竞争优势指数小于0,说明A国i产品有竞争劣势,大于0,有竞争优势,值越大,竞争优势越明显。从上述公式可以看出,显示性竞争优势指数综合了比较优势指数和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的优点,包含了一国进口、出口和世界市场规模的因素,在剔除宏观总量波动影响的同时,能够反映各国对世界市场的影响,且不同时期、不同国家之间可比。因此,测度一国服务贸易竞争力时应更多的采用该指标。然而,该指标并没有引起国内足够的重视,仅有少数研究者采用。   (二)测度的对象与结果   许多研究者对中国服务贸易整体竞争力情况进行了测度,大多表明中国服务贸易的总体水平不高,整体国际竞争力较差。经过测度,张蕴如指出,20世纪90年代与80年代相比,中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甚至出现了下滑的趋势。董小麟等认为,加入WTO后,尽管中国服务贸易竞争力较弱,比较优势指数已呈现小幅升势,说明我国的服务贸易在激烈竞争这一困难环境中还是不断升级的,但竞争力较弱的情况在近期仍不会有明显改善。研究也表明十三个服务部门间发展是不平衡的,国际竞争力存在较大差异。中国服务贸易出口结构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在资本密集、技术密集和知识密集的服务贸易领域,国际竞争力较低。   孙江明和苏琴对运输这一部门的贸易竞争力进行了测度国际比较,结果表明中国运输贸易出口竞争力极弱。康承东认为,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远洋集装箱运输方式的盛行,这项服务越来越向资本、技术密集型服务方式转变,而中国在资本、技术两方面基础较为薄弱,是致使中国运输服务贸易劣势凸现的原因。董小麟等通过对中国旅游服务贸易竞争力进行测度国际比较后认为,中国旅游服务贸易有一定的竞争力,但与传统的欧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一些差距,中国要成为旅游强国,要大力发展旅游业,进一步促进旅游服务贸易的发展。   郑吉昌等对浙江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测度分析表明,浙江服务贸易国际市场占有率低,出口以劳动密集型服务为主,服务贸易总体比较优势指数在大多数年份为负值,处于竞争弱势。范纯增等对上海服务贸易竞争力进行了国际比较,认为上海服务贸易规模小,整体竞争力较差,行业竞争力差异也十分明显。赵书华等的测定表明,北京市服务贸易的发展水平居全国前列,其发展状况影响着全国的整体水平;在全国服务贸易处于比较劣势的大背景下,北京市服务贸易整体上存在着微弱的比较优势,具有一定的国际竞争力;进口以知识、技术密集型服务为主,出口以劳动密集型为主,但出口面知识、技术密集型服务贸易发展较快,其中北京市金融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咨询服务比较优势逐渐增大,国际竞争力明显提高。      二、影响中国服务贸易竞争力因素      对影响中国服务贸易竞争力因素的探讨,多在迈克尔•波特竞争优势理论的框架下进行。郭海虹就进行了这方面的工作。张岩根据该理论所进行的分析认为,影响中国服务贸易竞争力的不利因素有:制度因素的制约;高等要素相对贫乏,人力资本状况欠佳;相关产业缺乏有效支持;企业组织、战略与竞争度有欠缺;缺少能与国外企业相抗衡、“跨国经营”的服务企业集团;政府方面的重视也不足。郑吉昌等以此理论为框架,结合服务贸易的特征,也研究了影响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因素,并就分析的结果对“钻石模型”进行了修正,建立了服务贸易竞争力模型。范纯增和于光指出,波特“钻石”理论中六大因素的组合和动态作用过程决定了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的来源、实力和持久性。他们指出,在服务贸易竞争力的不同阶段,其具体的决定因素有明显的差异;在要素驱动阶段,服务贸易竞争力主要表现为传统的资源优势;在投资驱动阶段,服务贸易竞争力主要依靠资本实力;在创新驱动阶段,主要依靠创新和差异化形成竞争优势。万红先认为,影响中国服务贸易竞争力的关键是服务业的竞争力。因此,她根据中国的国情对波特的模型进行了改造,把波特认为的辅助因素政府放在了钻石的中央作为第五个基本因素,给出了中国服务国际竞争力的钻石模型。之所以这样,她认为波特的钻石模型是以发达国家的市场经济为基础的,而我国目前还处在向市场经济的转型时期,政府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仍然很大,而且政府因素能激发和控制其他四个基本因素。宋瑛等也从波特理论出发分析了构成服务贸易竞争力因素。   有的研究者从其它角度探讨了中国服务贸易竞争力的影响因素。李怀政认为,一国服务贸易能否构建国家竞争优势,关键取决于它是否拥有充裕的高等要素及其优越的要素生成机制。贺卫和伍星等选取人力资本、城市化水平和外商直接投资作为三个自变量,因变量是作为衡量中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指标的中国服务贸易出口额,进行相关分析和多元回归后认为,现阶段,中国人力资本、城市化和外商直接投资通过改善资源禀赋质量而对中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的影响,并且人力资本因素的影响最大,城市化因素的影响次之,外商直接投资因素的影响最小。蔡茂森和谭荣认为服务贸易的开放度、服务业发展水平、外商直接投资的规模将是服务贸易竞争力最主要的影响因素。伍再华认为,中国第三产业发展滞后,长期“重制造、轻服务”的政策导向客观上造成服务贸易发展相对缓慢,中国服务贸易结构不合理,服务贸易法律法规不健全,服务贸易管理落后等,都是造成中国服务贸易竞争力较弱的原因。      三、提高中国服务贸易竞争力的对策      康承东提出,要加强服务贸易战略研究,在确定服务贸易战略时,中国不仅应进一步发挥传统的比较优势,也应以国际市场需求为导向,创造新的竞争优势。他认为要打破垄断,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为此,一方面要通过竞争深化改革,完善服务业的市场体系和竞争机制,另一方面要在竞争中扩大对外合作与交流,促进服务业的技术进步和素质提高。同时,他还提出要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协调功能,应对中国一些缺乏竞争力的幼稚服务业、高新技术服务业和战略性服务业进行有效保护,应加强政府间的谈判与协作。   郭海虹是从企业创新和政府作用的角度来说明中国应如何提升服务贸易竞争力的。他认为服务企业应有不畏风险的创新精神;要建立创新环境预警系统;企业创新应以国内为本,注重国内需求的开发;国内企业还要加强与国外企业的合作,引进国外新兴服务种类、先进的服务技术和营销理念。他指出政府应切实加强国内服务生产要素的培育和流动,增加对教育、科研和开发等诸多推进要素的投入;应避免轻服务重产品的倾向,并给予服务业的发展以适当的政策倾斜和优惠;要建立和完善科技项目的评估机制,为技术的产业化奠定基础;应进一步加强服务贸易法制建设,在建立和完善服务贸易立法体系时也要注意与国际接轨。   李怀政认为,政府应加速健全高等要素的生成机制,努力提高高等要素的供给能力;应充分发挥政府的孵化能力、激励作用,审慎建立国际服务贸易产业救济和保护机制;应稳步推进需求结构升级,提高服务消费比重。邓世荣也提出了类似的建议,并主张要鼓励民间资金进入服务业,多渠道扩大中国服务贸易规模。张蕴如还认为政府应引导和规范服务产业形成行业协会、自律工会等自律性中介组织,增强业内协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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