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许可证办理【餐饮服务许可申请流程及所需材料】

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许可申请流程及所需材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项目的设定依据办理主体、授权形式、办理程序、申报材料收费标准及依据、承诺时限、审批权限、业务管理、监督投诉等。

本标准适用于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项目。

2  设立依据:《食品安全法》 3  办理主体:县行政服务中心食药监局窗口(以下简称“窗口”)。

4  授权形式:全部授权

5  办理程序:窗口受理→县局组织勘查现场→窗口制证、发证。

6  申报材料: 6.1  《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书; 6.2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证明; 6.3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资格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外地人口18—49周岁需提交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查验证明>复印件); 6.4  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登记表 6.5  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场地的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6.6  餐饮服务经营场所位置图、场地平面布局图; 6.7  餐饮服务管理制度; 6.8   餐饮服务管理组织人员名单。

6.9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证明资料。

6.10  流程图、环保部门审核意见、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大型餐馆提供) 6.11  生活饮用水安全检测报告(使用水源非自来水需提供) 7  收费标准:不收费 8  收费依据: 9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10  审批权限:县局   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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