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班级公物管理考核细则

中学班级公物管理考核细则

一、说明。

1.本考核旨在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切实提高校产使用效益。

2.本考核扣分事项主要针对人为因素。

3.本考核内容以学期初班级《安全检查记录》(公物登记表)为参照依据。

4.本考核由政教处、总务处负责执行并解释,以下所列考评细则满分为20分。

二、考核细则

(一)门窗。

1.门、门锁等损坏,扣2分。

2.每块玻璃损坏扣1分。

3.每扇窗帘损坏扣3分。

(二)用电设施。

1.开关、插座、面板损坏每次每样扣2分。

2.日光灯人为损坏的,每次每盏扣3分。

(三)讲台、桌凳

1.讲课桌、学生桌凳,有一项损坏扣2分。

(四)黑板

1.黑板有裂缝、碎裂等,每次扣2分。

(五)其它。

1.发现其它有损学校财产的行为(如破坏楼梯过道开关、破坏自来水设施等),每次扣2分,且照价赔偿

2.不及时申报维修、产生安全隐患的,每次扣3分。

3.学校每年给班级配备的拖把、纸篓等清洁用具,每年放假前总务处进行回收、检查、评比,凡保护良好的班级给予班级考核加5分,损坏严重的班级给予扣5分的惩罚,并把班级公物使用情况进行公布。

4.总务处每学期进行二次公物检查,凡每学期室内公物无报修记录又维护良好的班级班级考核加5分,凡班级公物维修次数过多,损坏严重的班级班级考核扣5分。

5.所有破坏的物品,要照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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