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项目销售人员基本薪酬提成标准奖励制度
(初稿)。
一、基本薪金:
普通销售人员底薪:试用期三个月每月定为600元,试用期过后定为700元;销售主管售人员底薪:试用期三个月每月定为700元,试用期过后定为800——1000元。工作综合表现突出者可提前转正。
二、提成标准:
以签订合同与发展商结款,资金到账后提成。
51万——250万1.2‰。
251万以上1.5‰。
2、销售主管的提成:除了适用于销售员的提成办法外,还有总销售业绩0.2‰的提成比率作为管理津贴。
3、经理助理的提成: 总销售业绩0.15‰的提成比率作为管理津贴。
每一次发放提成总额的80%,剩余的20%作为公共基金。
三、发薪日期。
1、公司的发放薪金日期为每月的十日,经银行自动转帐到员工的银行户口内。若逢发薪日期为假期,则会顺延到假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2、每月薪金计算日数均以三十日为基数。
3、每月十五日根据与发展商结款的单位,结算上月佣金。
四、奖励制度:
1.项目销售冠军奖。
每月总结销售员的销售业绩,按销售金额(以认购金额为准)评出销售冠军,由公司奖励300元。
2.个人销售奖。
3.基本销售任务(从2004年10月15日起执行)。
1)纪律淘汰(每月评分表)。
A、当月无成交则视具体情况相应处罚。
※黄单警告,处罚50元。
※处罚期间该销售人员将停止参加现场销售,并进行为期三天的再培训。(经理级执行)。
※处罚期间该销售人员亦要继续销售,但成交1套不计佣金提成,其佣金作为营销部公佣,作为奖金与集体活动的来源,但可记业绩。
B、连续二个月销售业绩排最后一名(销售金额)及没有竞争意识的销售人员则公司坚决辞退。
5.其他部门工作人员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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