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中部企业以DR方式进行境外融资的思考

摘 要 研究 了中部 企业 以DR方式利用外资的必要性, 分析 了在以DR方式利用外资过程中应注意的 问题 。  关键词 中部地区 企业 DR方式 融资DR即存托凭证(Depositary Re?鄄cEipt),是在一国证券市场流通的替代外国公司有价证券的可转让凭券。具体到中部企业以DR方式利用外资,可由中部企业将其发行的股票交给国内银行或外国银行在国内的分支机构保管(经常称为保管银行),保管银行以这些股票为担保,委托外国银行存托银行发行与上述股票相对应的存托凭证国外投资者购买并流通存托凭证,就相当于购买和流通中部发行公司的股票,以这种方式中部企业可进行海外融资。DR分为美国存托凭证(ADR—American Depositary RecEIpt)和全球存托凭证(GDR—Global Depositary Receipt),分别是在美国和在美国以外的其他国家地区发行和出售的存托凭证。 目前 ,有60多个国家的1 600多家企业美国发行ADR,GDR的筹资人也为数众多。1993年8月上海石化发行ADR和GDR,在美国和欧洲筹资2亿多美元。1994年山东华能以ADR筹资3亿多美元。1997年浙江东南电力有限公司集团发行2亿美元的GDR,用于台州电厂二期工程8号机组的建设。以上实例充分表明了以DR方式进行境外融资的潜力。 思想汇报 /sixianghuibao/ 1 利用存托凭证的必要性  目前,GDR的筹资人也为数众多,但我国中部企业目前还很少以存托凭证方式利用外资。在此,有必要阐明中部企业尽早利用存托凭证的必要性。1.1 利用DR进行海外融资具便利性我国现行各项制度尚未与国际完全接轨,因证券交易制度、信息披露制度、 会计 制度、清算制度等 法律 法规与发达国家的差异,我国企业,包括中部企业,直接在海外股市上市还有一定难度。但以存托凭证替代股票进入国外资本市场、进行准股票式的融资则较为便利。比如采用ADR方式中部企业只需到美国证券交易管理委员会(SEC)进行简单的注册便可交易,主要受 中国 法规的监管,除此之外并不受更多约束,GDR就其法律特征而言,与ADR是等同的。因此,就法律制度而言,以DR方式美国等地融资并不比在国内上市更难。1.2 以DR方式可筹融大量外资西方发达国家正面临持续的 经济 不景气,美、日、欧都由于各种原因,如高 科技 泡沫破裂、恐怖主义造成的不安心理、经济政策错误、过度福利等,出现投资疲软,大量剩余资本游荡的局面;而中国经济持续增长,是世界经济中少有的亮点之一。现在正是中国吸收国际资本的大好时机,我国中部企业一方面急需外资,另一方面得势于全国经济的良好形势,会给国外投资者带来信心,应该抓住机遇,争取早日利用存托凭证。自中国沿海开放地区企业开始利用存托凭证的10余年以来,发行存托凭证企业每次都融资1亿美元以上,使其 发展 如虎添翼。中部企业也不应该坐视。 代写论文 1.3 以DR方式融资将为海外直接上市创造条件  中部企业利用DR一方面可大量融资,另一方面也可因此参与到国外证券交易之中,这是很好的 学习 机会。中部企业可在参与中逐步做到接轨,以这种过渡的方式为自身的改革创造条件,为海外融资积累经验,最终过渡到在国外证券交易所或证券商自动报价系统发行上市股票,真正成为国际资本市场的正常成员。1.4 以DR利用外资将有利于中部企业改革  中部的改革开放进程和思想观念还有一定的落后之处。中部企业目前的产权体制、治理结构、经营效益等方面还有不少缺陷,改革是一个不断吸收国际先进经验、结合我国实际进行制度创新的过程,是在开放中、在与国际惯例接轨中进行的。以DR方式进行海外融资不但可以吸收资金,也可吸收其他先进的元素。海外投资者的选择、参与和要求,会给企业带来外在的压力、内生的动力和良好的示范。DR是一个通往世界的渠道,也是吸取改革观念的管道,必将有利于中部企业的改革。1.5 DR将有利于企业经营  中部企业在国际上缺乏知名度,中部品牌在国际上也缺乏 影响 力。树立企业形象、提高品牌认知度,不但要通过产品和服务打开市场打动消费者,也要通过国际资本市场得到投资者的关注和认可。接受国外证券管理机构的审核和监管,发行存托凭证,是扩大影响的一个有效方式。DR的发行和流通是中部企业相关信息传播的过程,将为中部企业的跨国经营创造条件。

简历大全 /html/jianli/   综上所述,我国中西部企业利用存托凭证是很有必要、刻不容缓的。2 利用DR应注意的问题2.1 选好发行公司  为了争取给海外投资者以信心,为中部企业以后的逐批进入海外资本市场创造条件,应确保发行一家,成功一家。在首批发行公司的选择上,要求精求强,挑选规模大、业绩佳的企业,如武钢股份、神龙汽车等,争取一炮打响,稳健操作。力争在海外资本市场树立中部企业的良好形象。2.2 选好存托银行  存托银行是一家有跨国业务的国外银行,为中部发行存托凭证的公司和海外投资者作中介,提供一切的必要服务。存托银行作用重大,它的任务有:①向国外证券管理机构提供有关中部企业的申请资料和信息,使发行公司能获取登记豁免资格;②帮助规划存托凭证和基础股份的比例、价格、投放期等;③负责存托凭证的注册、发行、开户、过户、付息、赎回等业务;④负责及时将中部发行公司的重要信息通告给海外存托凭证投资人。中部企业海外融资经验还很少,发行DR能否成功与存托银行的配合和业务能力有很大的直接关系。所以对存托银行的选择要极为慎重,应充分考虑其信誉和实力等各个方面。2.3 选好发行方式  存托凭证发行有不同方式可以选择,中部企业应根据自身的特点加以利用。以ADR为例,就有四种形式:三种等级的有保荐存托凭证形式和私募形式;一级有保荐存托凭证计划是最简单的发行 方法 ,使用这种方式中部企业不必遵循美国的公认会计准则,也不必完全符合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公开性要求;使用二级有保荐存托凭证计划的企业可以在美国一家交易所上市;使用三级有保荐存托凭证计划的企业可以发售股票。使用二级、三级计划的企业要符合美国公认会计准则的要求,满足全国性股票交易所和全美证券商协会自动报价系统的上市条件。使用私募形式,中部企业可将存托凭证配售给符合114A条款的美国大机构投资者,或在符合S规则的情况下配售给非美国的大机构投资者。以中部企业的现状,应选择一级有保荐存托凭证和私募这两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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