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推动我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加强对政务服务工作的领导,完善政务服务机制,加快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结合张湾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在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统筹协调推进我区政务服务工作,按照统一组织、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原则,深化我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创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构建服务型政府的决策、规定;传达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有关政务服务工作的决策和部署。

(二)研究、分析、解决在推进我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重大体制问题,制定加快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重要政策,协调、理顺、解决部门和各乡镇政务服务工作的重大问题,促进行政审批标准化、科学化,营造政务服务中心的良好氛围,积极推动我区政务服务中心健康发展。

(三)指导全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在审批环节的组织、协调、跟踪、服务工作,对重点投资项目的审批过程进行督查,进一步完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政务服务机制,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优化我区投资环境,增强我区的综合竞争力。

(四)指导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研究解决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过程遇到的重大问题,完善全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五)督促检查全区相关审批部门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有关政务服务工作的决策和部署,建立健全激励考评和监督长效机制,确保政务服务工作各项决策和措施的落实。

(六)研究解决其它在推动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中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

二、联席会议组成  

联席会议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督查室、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区监察局、区编办、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商务局等单位组成。

如因工作需要,可相应增加成员单位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联席会议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成员为上述成员单位正职或副职领导;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联络员。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及联席会议召集人

三、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遇特殊、紧急情况时除外。

联席会议由会议召集人主持召开,联席会议成员和联络员参加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人员列席会议。

必要时邀请有关专家及部门负责人出席。

联席会议议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有关成员单位提出,经召集人审定后提交联席会议讨论。

联席会议讨论拟定的主要内容要形成会议纪要,及时通报各有关单位,必要时经会议召集人批准可上报或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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