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档案管理条例(6)

酒店档案管理条例(六)。

1、为加强酒店档案管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特制定本条例。

2、总经理室主管酒店档案工作,对酒店档案实行统筹管理,组织协调,统一高度,监督指导,并对档案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3、酒店档案各部室及个人从事酒店公务活动直接形成的,对酒店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象、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4、酒店各部室和全体员工均有保存档案的义务,各部室须指定专人保管本部室的档案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并具备专业知识。

5、各部室应按照酒店文书档案、管辖和保管期限表中的有关规定,收集、整理、保管归属本部门管理的档案,并向有管辖权的部室转交有关资料。有关组织和个人因工作需要须查阅各类档案时,各部门应提供方便并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

6、任何个人都不得将属于酒店所有的档案据为已有或者拒绝归档,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将给予必要的处罚、处分,并根据档案的价值和数量,责令赔偿损失。

A、损毁,丢失或者擅自销毁部室应保存的档案

B、将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应归档的文件、资料据为已有,拒绝向组织和档案工作人员转交。

C、擅自 提供 、抄录、公布属于酒店档案以及应当保密的档案

D、涂改,伪造档案

E、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 。

7、在档案的收集、整理、保护和提供利用等方面成绩显着的单位或个人,由酒店保密委员会和总经理室给予奖励。

8、本条例由总经理室负责解释 。

附:酒店文书立卷归档的几点说明。

1、会议及酒店部门召开的专业会、研讨会,单独立卷归档。其内容包括:会议的筹备、时间、地点、会议文件资料、参加人员、领导人员讲话、简报、总结等。

2、各部的专题报告、集体和个人的调研资料亦须归档

3、各种基建施工图纸在工程结束后应专门立卷归档

4、以酒店名义的发文,包括与有关部门的联合发文,由主管部门或会签部门归档

5、上级单位、各地方旅游部门发给酒店的文件,由有相关的业务部门归档。综合性的总结、计划,由总经理归档

6、关于原稿,如有修改,以领导最后批签字稿归档

7、重要的照片和底版、录音带、题字、题词等,亦应立卷归档

8、立卷归档资料每卷不超过150面,超过者可立分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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