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副校长职责

教务副校长岗位职责

一、在校长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校长的经营理念和办学思想,全面负责交校职责范围的各项管理工作,代表交校处理各种事务,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负责制定交校年度工作和学期工作计划落实目标任务和管理责任制,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督促检查各部门工作计划落实与完成情况,不断提高教育教学管理水平。

三、负责领导和帮助部门负责人抓好本部门教职工的思想教育、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着力抓好教职工职业道德教育,牢固树立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的意识,形成良好的教风和工作作风。

四、负责定期组织召开教师工作会议,组织教师学习教学理论、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教师业务知识水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五、负责协调好部门之间、理论教学实习教学之间、班主任于教师之间的工作关系,共同搞好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并根据教学及管理工作要求及时做好人事调整,安排配备好班主任和各类课程教师

六、负责结合教学实际,指导分管部门定期开展教育教学研讨活动、总结交流教育教学经验。

七、负责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及教学规章制度,完善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和考核办法。

八、负责运用一切行之有效的形式、手段和渠道建立和完善各专业教学实习基地,确保各专业教学实习顺利开展。

九、负责审查、评价所属部门工作计划、总结和各类文字材料,检查各年级教学工作计划和教研组工作计划负责督导落实

十、负责检查交校日常教务工作落实负责审查并督办上报数据及相关资料。

十一、完成校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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