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得龙_喜得龙罗生门

“孤儿寡母”叫板上市公司,在这场当量悬殊的斗争中,到底谁是谁非?      “张天富是上市公司喜得龙的浙江总代理,为喜得龙奋斗12年,拥有34家店铺70家加盟店,2010年10月,天富不幸过劳成植物人。

妻儿有如天塌。

喜得龙承诺以代承外债为价接收天富全部公司资产,后又无故推诿债务

今张天富妻被债主逼迫无奈,赴晋江求见喜得龙老总林水盘,苦等半日,林总回避不见。

”    2012年3月19日,一条署名“张天富喜得龙浙江总代理”的微博引起了极大关注,更在喜得龙代理商当中激起强烈反响。

针对“张天富”方的指责,第二天晚间,喜得龙官方微博发出正式声明称:“张天富为原喜得龙在浙江省的代理商,因病成为植物人,其妻转让其代理权,新代理商接管全部经营,喜得龙公司尽力协调新旧代理商交接工作,但新旧代理商交接过程中存在一些不同意见。

喜得龙对张天富先生遭遇不幸深表同情,并将尽快协调新旧代理商之间的分歧……”    针对同一事件,厂商与代理商给出了完全不同的说法。

“孤儿寡母”博弈上市公司,究竟是喜得龙过河拆桥为富不仁,还是另有曲折的隐情?    《商界》记者独家对话了“张天富”微博的管理者――张天富之妻吕美华,并亲赴福建晋江找到喜得龙方面直接经办此事的副总裁潘树源等人求证。

各执一辞的背后,浮现的却是让人无比唏嘘的真相。

植物人皆因拼市场?    探究喜得龙与张天富之间的纠纷,要从二者之间的关系说起。

吕美华介绍,张天富喜得龙品牌浙江总代理,自1999年就给喜得龙老板林水盘在浙江卖鞋,在喜得龙激战李宁、安踏、鸿星尔克而形成中国运动装(鞋)行业四国鼎立版图的过程中,曾立下过汗马功劳。

喜得龙曾送他一辆宝马740,以示对其业绩的肯定。

这一说法得到了喜得龙方面的证实。

这种曾经看似非常“靠谱”的关系,在张天富成为植物人的那一刻戛然而止。

吕美华向记者讲述了张天富病发的始末。

据她介绍,2010年10月,喜得龙董事长林水盘到浙江杭州视察工作,张天富陪他一起巡视了浙江的直营店面。

两天后,张天富突发脑干出血,送进医院时便已晕迷,直到现在,一直呈植物人状态。

吕美华看来,丈夫为喜得龙打拼了12年,“工作强度极大,累倒。

诊断为劳累过度致脑干出血”,一切自然和喜得龙脱不开干系。

丈夫倒下去之后,吕美华的天顿时塌了:病床上变成植物人的丈夫需要人照料,两个孩子需要人看顾,张天富专职代理销售喜得龙品牌的公司――杭州飞耀贸易有限公司只能由她自己经营。

吕美华介绍,飞耀公司有一笔1800万元的承兑汇票贷款,张天富病倒之后,三个月中依次需要还款200万、400万、500万元,给她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由于该笔贷款由喜得龙作为担保,并作为预付的货款直接打入喜得龙账户,她便找到公司,商讨共同还款方案。

喜得龙正是在此时提出了接手飞耀公司的想法。

吕美华回忆,喜得龙董事长林水盘亲口对她说:“与其这样,还不如把你的销售公司让我们喜得龙来接管,所有资产和债务转过来之后,你不用再担心公司运营和债务清偿。

”    在与记者对话中,吕美华一再提到,林水盘向她承诺,喜得龙承担飞耀公司的所有债务;张天富的医疗费除去医保部分,剩下的由他们承担,直至张天富百年;每月支付她与张天富两个孩子的抚养费每人1500元直至18岁;她与张天富在杭州有两套房产,涉及抵压贷款,“林总说,两套房子帮我保下来,一套拿给我自己居住,另外一套拿去出租养孩子”……正是出于对林水盘和“娘家”喜得龙的信任,她才放手交出了飞耀公司

喜得龙经办飞耀公司转让一事的副总潘树源在接受《商界》记者采访时证实,林水盘的确曾给过吕美华相应的承诺。

吕美华说,2011年初,她就转让飞耀公司资产与债务签下协议,按照协议办理完飞耀公司的资产、债务和库存交接手续。

在她的催促下,喜得龙也代偿了相应的债务,并支付了张天富的医药费15.6万元。

代理商猝然病倒,公司接手代理商遗留的市场与债务,并保障其治疗与妻儿的日后生活。

至此,一切都像是厂商关系和谐互利的正面范本。

然而,局面却从此风云突变。

一份诡异的协议    办完相关的交接之后,吕美华开始一心扑在照料丈夫之上。

但这样的平静很快就被打破,以前飞耀公司的债权人,在消失了一段时间后,又开始找上门追债。

吕美华透露,自从办理完移交,喜得龙便未再继续按协议约定偿还飞耀公司债务

记者就此向喜得龙副总潘树源求证,潘树源却给出了一个颇让人震惊的回答:吕美华根本没有将公司资产转让给喜得龙!因此喜得龙并没有义务为其承担债务,更不存在推诿债务的说法。

潘树源这样介绍事件的经过:“吕美华最后将资产转给了一个叫陈国泰的,喜得龙只是看着他们签下协议交接,但没有参与其中。

”    这一说法遭到吕美华的强烈反对:“直到现在,连陈国泰是谁我都不是很清楚,只是当初在和喜得龙签订协议的现场,跟随喜得龙过来的还有一个自称‘陈国泰’的人,陪同喜得龙一同签了字。

”    协议到底是和谁所签?在吕美华提供的协议扫描件上,记者看到,这笔总代理产权交接,涉及资产4730多万元,负债8250多万元,协议书确实涉及三方当事人,其中甲方为陈国泰,乙方为杭州飞耀贸易有限公司,丙方为喜得龙(中国)有限公司

协议中有如下条款:“甲方愿意承担乙方所欠丙方的所有货款和乙方及法定代表人张天富债务,同时,乙方愿意以其自身辛苦打拼下来的浙江省区域34家店铺(直营店铺和联盟店铺)的经营权及资产、70家加盟店的客户资料、客户合同、‘喜得龙’品牌在浙江省区域的知名度和乙方应收账款交接给甲方。

……”    从协议上看,接手飞耀公司下属店铺及资产的,的确是陈国泰喜得龙作为品牌所有者,许可这一转让行为,并处理自己和飞耀公司的货款等债务

明明是和陈国泰签订的协议吕美华为何认为接手自己公司的是喜得龙?在记者的再三追问下,吕美华向记者讲述了协议签订的经过:直到签字之前,与她商谈的一直是林水盘潘树源;而在签字现场,林水盘表示,喜得龙是一家上市公司,不方便直接接手飞耀的资产和债务,因此找了陈国泰来做直接的接手人。

吕美华回忆,在那之前,她从没有见过陈国泰,签订协议时,陈国泰甚至并不在场,林水盘表示只要喜得龙吕美华双方签字即可。

在她的要求下,陈国泰才在几天后到场签字。

而记者参考协议书也发现,乙方飞耀公司与丙方喜德龙的签字日期均为2011年元月14日,而甲方陈国泰的签字日期则为2011年元月17日。

喜得龙沟通碰壁,协议又确是与陈国泰所签,面对债主追债,吕美华向法院出示了与陈国泰喜得龙方面签订的协议书,没想到却揭开了另一段隐藏的内幕。

蒙冤的喜得龙?    据吕美华律师麻侃介绍,2011年9月,飞耀公司的债主李伯标为了追债,曾委托律师调查陈国泰,却发现在当时与吕美华所签订的协议上,“陈国泰”所留的身份证号码竟“查无此人”!    吕美华回忆说,办完了协议中规定的公司交接手续之后,她就再也找不到陈国泰

数次向喜得龙追问陈国泰下落也都没有得到明确答复。

而找不到债务人的债主们自然将目标一致盯向吕美华,索债官司不断。

麻侃如此描述吕美华当时的状态:“宝马740折价卖了,房子进入拍卖程序,最严重的时候,发展到债主每天半夜给她打电话,甚至跟踪她的小孩……”    “丈夫躺在医院里,每月需要医药费2万多元,但除当初那15.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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