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小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中心小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为推进学校事业更好更快地发展,促进学校人力资源优化配置,强化岗位职责与竞争意识,不断提高教职工队伍的素质,实现学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省、市制定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政策精神为依据,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科学设岗、优化结构、规范管理,努力建设精干高效的教师队伍,实现由身份管理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充分调动学校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着力强化办学特色,进一步提升办学层次、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促进学校更快更好地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设置岗位情况。

本单位核准岗位总量66个,其中:管理岗位1个,专业技术岗位65个,工勤技能岗位0个。专业技术岗位中,五级岗位1个、六级岗位2个、七级岗位4个、八级岗位10个、九级岗位20个、十级岗位10个、十一级岗位8个、十二级岗位10个。管理岗位中,九级职员1个。

首次岗位聘用本单位拟设置岗位总量66个,其中:管理岗位1个,专业技术岗位65个,工勤技能岗位0个。专业技术岗位中,五级岗位1个、六级岗位2个、七级岗位4个、八级岗位10个、九级岗位20个、十级岗位10个、十一级岗位8个、十二级岗位10个。管理岗位中,九级职员1个。具体岗位设置如下:

(一)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管理岗位总数1个,占学校岗位总量的1.5%。其中:九级职员1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名称、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7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10.8% 。其中:五级岗位1个,六级岗位2个,七级岗位4个。

2.中级岗位40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61.5%。其中:八级岗位10个,九级岗位20个,十级岗位10个。

3.初级岗位2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38.5%。其中:十一级岗位8个,十二级岗位10个,十三级岗位7个。

四、岗位职责与聘用条件

三类岗位聘用条件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泰州市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泰教人〔2011〕4号)和《泰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泰州市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内部各等级岗位聘用条件(试行)的通知》(泰教人〔2012〕18号)有关规定执行。

(一)管理岗位职责与聘用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具有一定的理论修养,能努力运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学校工作。

2.热爱、忠诚教育事业,关心爱护学生,师德高尚,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理论水平,业务精湛。教育教学水平在全校起引领作用,个人素质全面,具有较强的管理水平。

3.实事求是,勤奋学习,作风民主,联系群众,顾全大局,公正廉洁,艰苦奋斗,严于律己,言行堪为师生的表率。

4.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有勇于进取及改革创新精神。

5.应具备中级以上教师资格,且年度考核为合格或以上。

6.符合国家、省、区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与聘用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师德高尚,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加强政治理论与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

3.保质保量完成学校安排的教学工作量和教师工作量,工作总量达到规定要求。

(1)高级岗位

①五级岗位:(参照《泰州市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内部各等级岗位聘用条件(试行)》)。

受聘六级岗位3年以上(首次岗位设置聘用时,须在专业技术七级岗位任职满8年)。

②六级岗位:(参照《泰州市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内部各等级岗位聘用条件(试行)》)。

受聘七级岗位3年以上。(首次岗位设置聘用时,须在专业技术七级岗位任职满3年)。

③七级岗位

按国家、省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程序,取得相应专业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

(2)中级岗位

①八级岗位:(参照《泰州市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内部各等级岗位聘用条件(试行)》)。

受聘九级岗位2年以上。(首次岗位设置聘用时,须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任职满10年)。

②九级岗位:(参照《泰州市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内部各等级岗位聘用条件(试行)》)。

受聘十级岗位2年以上。(首次岗位设置聘用时,须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任职满5年)。

十级岗位

按国家、省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程序,取得相应专业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

(3)初级岗位

①十一级岗位:(参照《泰州市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内部各等级岗位聘用条件(试行)》)。

受聘十级岗位2年以上。(首次岗位设置聘用时,须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任职满3年)。

②十二级岗位

按国家、省规。

定的资格条件和程序,取得相应专业的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者。

五、岗位聘用及其程序。

(1)公布岗位及其职责、聘用条件等;。

(2)教职工申请应聘,填写《姜堰市教育系统岗位设置个人申报表》(附件9);。

(3)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4)按岗位要求,由学校岗位等级评定小组对审核合格的对象进行评定,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可根据单位实际,选择现有人员考核过渡、量化竞争、双向选择等一种或多种聘用上岗形式);。

(5)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受聘人员;。

(6)公示,在学校公示栏等场所公示受聘人员拟聘用岗位情况,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7)各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六、聘期与考核

1. 首次聘期:2012年12月1日至2015年11月30日。

2.学校受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受聘岗位职责要求、工作条件、工资福利待遇、岗位纪律、聘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条件以及聘用合同期限等方面的内容。

3.聘期内岗位变动的,根据相关政策按新聘岗位调整岗位工资,原聘期不变。

4.岗位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两种。年度考核主要对个人履行岗位职责和年度工作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聘期考核重点考核个人依据岗位工作标准完成岗位职责任务情况。

5.聘用合同期满前,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聘用合同考核受聘人员的履职情况,及时做出续聘、岗位调整或解聘的决定。

七、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组织领导。

为保证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岗位等级评定小组。

(一)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全面负责学校岗位设置管理聘用工作。负责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说明书,负责岗位设置聘用考核评审的具体实施和政策解释工作等。

(二)学校岗位等级评定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岗位聘用条件,负责对审核合格的对象进行评定,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八、岗位设置聘用实施步骤。

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总体安排是:2013年1月完成岗位设置聘用工作。具体分以下四个步骤实施:

(一)2013年1月8日——1月12日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及编制岗位说明书。

(二)2013年1月13日——1月14日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征询意见,由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

(三)2013年1月15日——1月20日组织实施岗位聘用

(四)2013年1月21日——1月28日岗位聘用结果上报备案。

本方案解释权归姜堰市z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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