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栓胶囊治疗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性眩晕的临床疗效观察

作者:王立军赵业勤刘金武 【关键词】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眩晕病因病机 椎—基底动脉是脑的重要供血动脉

动脉左右各有一支,它穿行于颈椎两侧的横突孔,向上行进入头颅内,两支血管在脑内合为一支叫基底动脉

从椎动脉基底动脉又发出很多粗细不等的小血管,供应人脑的枕叶、小脑、脑干、丘脑及内耳等部位。

动脉基底动脉以及它们的分支统称为椎基底动脉系统。

正常双侧椎动脉血流量为200毫升/分钟,相当于全脑血流量的1/5。

当各种病因使椎基底动脉系统的血流量下降到一定程度,就可以出现相应的脑缺血症状,一般不超过24小时,但可反复发作,医学上称为椎基底动脉系统短暂缺血发作,简称“VBI”。

有些病人症状不重但24小时内不缓解,又称为椎基底动脉系统供血不足。

根据其临床发病特点及历代医家的研究成果,拟抗栓胶囊治疗VBI性眩晕,明确抗栓胶囊治疗基底动脉供血不足性眩晕的临床疗效,现将报告如下。

1临床资料 1.1基本资料 本研究病例来源于哈尔滨中医医院,将患者60例随机分为两组,试验组30例,男12例,女18例,平均年龄57.6±4.69,对照组30例患者,男14例,女16例,平均年龄55.5±3.99,两组患者治疗时间均为21天。

两组患者一般资料及病情轻重分级经统计学分析,无显著性差异(P0.05),有可比性。

1.2诊断标准 VBI西医诊断标准:参照《实用神经病学》[1] (l)年龄40岁以上,慢性起病逐渐加重,或急性起病,或反复发病; (2)有动脉硬化,或颈椎病史; (3)发作性、体位性眩晕,可伴恶心呕吐、耳鸣、听力下降、视物不清、复视或突感上肢胀痛,持物落地; (4)体征:眼震、共济失调、构音障碍,病侧面部及对侧肢体痛觉减退或消失,或旋颈实验阳性; (5)颈椎x线摄片或颈椎CT示颈椎肥大性改变或椎间孔狭窄,经颅多普勒(TCD)示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 (6)排除其他疾病所致眩晕,如颅内占位、眼病等; 中医诊断标准:参照国家卫生部1993年制订发布的《中药新药治疗眩晕的临床研究指导原则》[2] (l)有典型的眩晕症状:自身有旋转或目眩或视景物有旋转感;或自觉头晕、昏沉或晕胀不适。

(2)可有反复发作史。

1.3眩晕轻重分级标准:参照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眩晕诊断标准[3] (1)轻度:自觉头晕目眩,无自身或景物之旋转感或晃动感;;或单纯头部昏沉而不影响活动。

(2)中度:自觉头晕并有自身或景物旋转或晃动感,但不影响生活;或单纯头昏而影响活动,但能坚持工作。

(3)重度:自觉头晕并有自身或景物旋转感,头身不敢转动;或单纯头昏,心烦意乱,难以胜任工作。

1.4纳入标准 (1)符合以上推荐的中医、西医诊断标准和VBI诊断依据 (2)中医辨证符合气虚、血瘀、肝肾阴虚型 (3)眩晕分级标准属轻、中、重度者 (4)年龄:40岁以上,75岁以下 1.5排除标准 (1)不符合中、西医诊断标准和中医辨证分型标准者; (2)合并重度高血压,血压超过180/110mmHg者; (3)合并心血管、肝、肾和造血系统的严重原发病及精神病患者; (4)经检查证实由颅内占位性病变、脑梗塞、外伤及眼病引起眩晕者; (5)年龄:40岁或75岁者;妊娠或哺乳期妇女,对本药过敏者; 1.6病例剔除标准 纳入实验范围内的病人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即为剔除病例。

(1)非疗效原因及不良反应而疗程中停药者; (2)加用其他同类药物者; (3)资料不全影响疗效和安全性判断者; 剔除病例数量不超过观察总例数的5%。

1.7治疗方法治疗组口服抗栓胶囊(哈尔滨中医医院制剂厂生产),4粒,每日3次。

对照组口服脉栓通胶囊(尼可占替诺),300毫克,每日3次。

1.8统计处理所有数据均采用软件包SPSS11.0进行数据统计学处理,各项指标均以(x—±s)表示,检测数据计量资料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采用卡方检验,总疗效比较采用Ridit检验。

经统计学t检验处理表明:治疗两组血脂各项指标比较均无显著性差异(P>0.05),具有可比性;治疗两组血脂各项指标比较,有显著性差异(P<0.05),说明治疗疗效明显优于对照组

经统计学t检验处理表明:治疗两组血液流变学各项指标比较,均无显著差异(P>0.05),具有可比性;治疗两组血液流变学各项指标比较,有显著差异(P<0.05),说明治疗疗效明显优于对照组

经统计学Ridit分析处理表明:治疗组与对照组临床疗效显著性差异(P<0.05),表明治疗治疗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性眩晕效果明显优于对照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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