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撤销党组织批复

同意撤销党组织批复(精选3篇)

同意撤销党组织批复 篇1

中共五夫镇财政所支部委员会:

支部《关于要求撤销五夫镇财政所党支部的申请报告》收悉,经党委会研究,同意撤销五夫镇财政所党支部,周汝兴、陈德元、王兴霞、彭锦霞、林鋆等5位同志的党员关系转入五夫镇机关二支部

特此批复

中共五夫镇委员会

20xx年4月22日

同意撤销党组织批复 篇2

津泰社区党总支

你总支关于《申请撤销津泰党总支津泰支部的报告》已收悉,根据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鼓楼区部分社区行政区划的批复》(鼓政综〔20xx〕23号)文件,经研究决定,将食珍支部、新侨联广场支部、鳌峰支部整体划入大根社区党委,原支部组成人员不变;将津泰党总支下辖的各支部党员按照区划分别转入相应的社区党委,撤销津泰社区党总支津泰支部

东街街道党工委

20xx年11月29日

同意撤销党组织批复 篇3

中共和道足浴支部

支部报来的《关于撤销中共和道足浴支部的请示》已收悉,鉴于和道足浴已破产,其支部已无法围绕公司生产经营开展工作,且党员流动无法参加正常的组织生活。经街道工委研究决定,同意撤销中共和道足浴支部

特此批复

中共长沙市雨花区东塘街道工作委员会

20xx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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