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两评查活动研讨体会

以“两评查活动为抓手 全面提升司法能力

最高人民法院日前下发《关于在全员岗位大培训中开展庭审评查裁判文书评查活动的通知》并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开展“两评查活动作出具体部署。要求各级法院结合本地实际,扎实开展庭审裁判文书“两评查活动,进一步促进提升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我院根据上级法院整体部署及时召开党组会,制定了《XX市中级人民法院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开展庭审评查裁判文书评查活动的实施方案》,我院“两评查活动从今年4月开始,到12月底基本完成,力求取得实效。下面结合本院实际,我以两评查活动为抓手、全面提升司法能力为题,谈谈几点浅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两评查活动的重大意义。

司法能力是法院干警依法履职的基础和保证,以“两评查活动促进司法能力建设,是适应形势任务要求、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的需要,是紧贴执法办案、服务审判工作的需要,是立足审判职能、提升司法公信的需要。现在网络资讯发达,反映法官司法行为不规范、司法不公、态度粗暴、法律文书缺乏逻辑、错误百出的问题经常见诸报端,如网络上经常被冠以“最牛判决”的一些判决书,都反映出这些判决或多或少的存在一些问题,或者最起码是群众不理解的问题,这反应我们一些法官的基本素质、处理问题的灵活性、把握全局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以“两评查活动为抓手,做好“五个结合”。

一是将“两评查活动与工作指导结合起来。将全院一线法官纳入评查范围,并以青年法官、新任法官为重点对庭审活动和判决书开展评查活动。“两评查”领导小组成员、院党组和审委会委员旁听庭审,同步记录法官庭审中的表现。依据评查指标和标准,将法官庭审活动和判决文书相关情况进行梳理分析,查找薄弱环节,提出普遍存在的问题,总结成功经验,并形成书面总结下发到各业务庭对审判工作进行指导。

二是将“两评查活动审判监督结合起来。将“两评查活动”与案件质量评查有机结合,作为监督法官办案质量的有效载体。通过案件质量评查,以静态方式全面评查法官案件庭审的规范性和判决书的质量,使法官薄弱之处、差错案件无处遁形,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三是将“两评查活动与信息化结合起来。在“两评查活动中,注重运用信息化、科技化手段提高评查工作效率,促进案件质效的提高。运用审判管理信息系统,对立案、送达、庭审、结案等审判情况实现动态管理,实时提醒监督,促进办案效率的提高。通过庭审视频监控系统,动态监督管理,提高庭审活动的规范化。

四是将“两评查活动司法公开结合起来。通过直播公开开庭形式,扩大司法公开的受众范围,让庭审走进千家万户,使群众在观看庭审中受到潜移默化的法制教育,增强法制意识,提高社会法治化水平。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旁听庭审,将庭审活动面向社会,在实现司法公开的同时起到监督庭审的作用。

五是将“两评查活动与绩效考核结合起来。形成制度规定,实现激励与约束机制并举。将“两评查”纳入岗责考评范围,并将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依据。对于评查结果优秀的,结合岗责考评,给与一定的表彰。对于评查结果差劣者,公开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三、正确把握评查原则要求,提高法官的“四种”能力,确保取得实效。

开展庭审裁判文书“两评查活动,要坚持“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努力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紧密结合审判工作实践,通过评查找差距、补短板、练技能,在提高法官“四种”能力下功夫、求实效。

一是要提高法官的适用法律能力。正确认定案件事实是准确适用法律的前提。法官审理案件必须遵循“以证据为基础”的客观规律。根据证据客观地认定案件事实,能够代表一个法官司法能力的高低。准确适用法律进行裁决是当前基层法院法官所面临的一大难题。在正确认定事实的基础上,要准确地适用法律,还取决于对法律的熟悉及理解程度。

二是要提高法官的驾驭庭审能力法官庭审驾驭的能力表现为针对不同的案件和不同的法律背景的当事人而采用不同的庭审技巧。在审判实践中,主要包括以下能力:(1)公开审判等程序公正的理念;(2)公开举证、公开质证的能力;(3)控制庭审节奏与效率的能力;(4)规纳争议焦点的能力;(5)合议庭组织协调能力;(6)公开裁判的应变能力等。

三是要提高法官的诉讼调解的能力。一方面是为公众提供经济和人性化的纠纷解决渠道,定纷止争,协调法律与市民社会之间的现实关系;另一方面是在辨法析理基础上,在全社会树立起法律规则,维护法治秩序,实现司法的引导功能。法官诉讼调解能力提高,增强了审判人员调处矛盾纠纷的能力,有利于法官司法能力建设。近两年来,民三庭根据院党组的部署,加大调解力度,所办案件调解率高达70%,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

四是要提高法官的判决说理能力。从一篇裁判文书的说理中,我们可以看出一个法官的法律功底,还可以反映出一个法官是否受到了外界的干扰。对于中国法官来讲,判决说理能力包括两方面: 1、裁判文书中的辨法析理能力。即要求法官具备依据案件实际制作裁判文书能力。2、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说服教育能力案件说理不仅体现在裁判文书上,还体现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说理是法官应尽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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