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县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今天召开全县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动员大会,主要任务是按照全市第三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工作的安排部署,城口等14个区县乡镇医疗卫生单位在2011年1月29日全面启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这是新春佳节来临前夕的又一件喜事,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服务的重要举措,是我县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重要内容。对此,我讲以下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重大举措。

  (一)充分认识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重要意义。

  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迫切需要,是我国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重要内容,是医改工作近期五项重点改革的重中之重,是一项惠及民生、社会关注的重大好事。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有利于减轻群众负担,解决群众吃药难、看病贵的问题;有利于促进医疗机构规范管理,科学合理用药;有利于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持续发展。该项工作将在我县全面实施,希望大家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总体要求上来,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大胆实践、推动工作

  (二)明确目标任务,扎实推进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设试点工作

  一是要深刻理解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本思路。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一项系统工程,是医改工作的重点和难点,要从我县县情出发,坚持“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立足于切实减轻群众基本用药负担,着力构建各环节配套衔接、有效运转的合理机制,有序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设。

  二是要准确把握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主要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坚持立足县情的原则,把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坚持分步实施的原则,把近期重点改革任务与远期制度建设目标相衔接,稳步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

三是要明确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目标。我县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目标:一是2011年1月28日24时前,完成动员部署、库存药品清理、调整药品零售价格等准备工作;二是2011年1月29日凌晨零点全县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启动实施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三是及时建立相关的配套体制制度,确保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工作取得成功,减轻城乡居民基本用药负担和满足人民群众基本药物需求。

  二、抓住关键环节,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创造良好条件。

(一)把握好药物使用环节。建立基本药物配备使用体系,保证基本药物优先和合理使用,是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核心环节。一要让基层医疗机构愿意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方案,加大对乡镇医疗卫生机构的考核力度,考核结果要与财政补助挂钩,加强合理用药管理,确保规范使用基本药物。二要让医务人员愿意开。要建立严格的配备使用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医师的用药行为。三要让人民群众愿意用。基本药物已纳入医保药品目录,报销比例比非基本药物高出10%,用经济手段引导和促使广大患者接受和愿意使用基本药物

(二)把握好经济补偿环节。建立基本药物补偿体系,是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政策保证。要合理确定财政补助标准,对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的乡镇医疗卫生单位进行合理补偿,保证基层医院正常运转。以此切实降低药品价格,使人民群众感受“看得见、摸得着”的医改实惠。

(三)把握好财力保障环节。县卫生局、县财政局要迅速摸清底数,算好细账,要按中央和市上的要求,兑现政策,提供财力支撑。

  三、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职能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履职,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在开展我县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中,要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工合作,协调配合,齐抓共管,扎实推进,务必确保我县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工作取得成功。

(二)切实强化工作职责。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政策性强,关联度高,涉及面广,需要各部门的通力配合。其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检查督办,注重调查研究和分析解剖,及时发现制度执行中的困难和问题并加强对上的沟通联系。县发改委负责统筹协调和药品价格的管理;县卫生局负责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具体实施,抓好药品采购、调价、配备、使用等关键环节,搞好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合理用药培训,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价格公示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药差补助费用、确保财政保障及时足额到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绩效工资政策和临聘人员的招录工作;县编办负责科学核定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人员编制;县医保局负责落实药品报销政策等工作,按月及时足额拨付给各定点医疗机构;县食药监分局负责药品质量监管工作,保障药品安全;县民政局负责落实基本药物医疗救助补助政策的制定;县监察局负责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纪律保障,凡是在1月29日不能按时启动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的将追究基层医疗机构负责人的责任;县人口计生委要积极配合参与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县广电台和信息中心要负责做好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宣传工作乡镇医疗卫生单位要按要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严格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政策,合理用药,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并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三)切实加强舆论引导。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社会关注度高,在短期内对群众用药习惯有一定的影响,要认真做好这项工作需要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各职能部门务必要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目的意义、基本政策、主要内容、方法步骤及工作要求,让全县家喻户晓,要围绕群众关心的问题,采取简单明了、易于接受的方式,及时分析和解答,使广大群众真正成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参与主体。

(四)切实加强纪律约束。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涉及到乡镇医疗卫生机构的药品盘底、债务清理、药品调价等至关重要的基础工作,务必请各乡镇医疗卫生单位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所报数据必需坚持实事求是,县卫生局、县监察局等部门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务必确保各项基础数据的真实性,凡在此工作中弄虚作假、虚报谎报和不遵守相关纪律规定的,将从严查处,追究相关领导和直接经办人员的责任。

(五)切实加强检查督办。县委及县政府督查室、县卫生局、县监察局负责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的监督检查,县发改委、县卫生局、县监察等单位要组成多个督导工作组在1月30日至31日期间分别到全县乡镇医疗卫生单位开展督查督导工作,要从严查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履职不力、协调配合不到位的人和事,务必确保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任务全面落实。

同志们,实施国家基本用药制度工作是一件惠民、便民、利民的大事、好事、实事,我们一定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务必细化措施,扎实工作,确保工作任务圆满完成,为城口社会事业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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