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五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按照共央办公厅、国院办公厅《关全面推进公开工作见》及其实施细则要全面推进策、执行、管理、、结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强化政策、积极回应关切、加强平台建设、扩公众参与、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权力阳光下运行,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政工作“五公开”制如下、将“五公开落实到办办理程序。

拟制办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并报批拟不公开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

二、将“五公开落实到会议办理程序。

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媒体等列席有关会议制增强策透明。

提交地方政府常会议审议重要改革方案和重策措施除依法应当保密外应策前向社会公布策草案、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见。

三、建立健全主动公开目录。

推进主动公开目录体系建设要坚持以公开常态不公开例外进步明确“五公开”主体、容、限、方式等不断提升主动公开标准规化水平。

四、对公开容进行动态扩展和定期审。

每年要根据党央、国院对政公开工作新要以及公众关切明确公开工作重把握公开力和节奏稳步有序拓展“五公开”围细化公开容。

对照“五公开”要每年对单位不予公开信息以及依申请公开较集信息进行全面发现应公开公开信息应当公开主动公开应当主动公开整改情况应及报送局办公室。

严格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机制妥善处理政公开与保守国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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