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销售现场工作制度[119482]

1.销售员必须规定的时间上班,每天在考勤记录簿上签到,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2.销售员迟到、早退或擅离工作岗位超过半小时计为旷工。

3.销售员请假需提前填写请假单,请假二天以内由销售经理(现场专案经理)审批,超过三天(含三天)须报营销总监批准。请假超过半天,必须为事假或病假。病假需提供区级以上医院的证明,每月底薪及补助根据考勤按实际出勤日数发放。

4.销售员实行轮休制,每周每人休息一天,具体休息时间根据现场工作实际安排;因工作原因占用休息时间,可以补休,计为累计假,累计假只在次月有效,累计假记录及补休安排由销售经理(现场专案经理)负责,因工作情况而定。

5.销售员须严格遵守《礼仪规范》,在工作时间必须佩戴公司工牌,着职业装(或公司统一制服),保持仪表形象的整洁。

6.销售员须保持售楼处整洁,随时保持接待台面、洽谈桌的整洁,下班后须将个人资料整理并放在资料柜中。销售员不得销售前台吃东西以及阅读与销售无关的报刊杂志。

7.实行每日晨会制度,例会由销售经理(现场专案经理)主持,布置每日工作,沟通各种信息,了解客户需求,及时解决和协调前一天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内勤人员做会议记录,并在周报上摘要汇报。

8.部门每月至少安排一次集中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参考销售员要求及工作实务由专人负责安排,培训内容及缺勤记录在销售周报上汇报。

9.部门培训及重要会议原则上不允许请假,有特殊情况须向销售经理(现场专案经理)请假,按事假一天记录在销售员考勤表上。无故不到视为旷工。

10.考勤表请假单每月月底交销售经理(现场专案经理)签字查核后交营销总监。

11.销售员负责客户售前、售中及售后服务全过程;内勤人员负责各项销售资料的审核存档及报表制作。

12.现场总销控由销售经理(现场专案经理)负责。销控以客户下定金为依据,客户实行先到先得的原则。未经销售经理(现场专案经理)同意,不可预留房号。

13.销售过程中,不可随意向客户许诺。认购之前要将有关认购注意事项向客户详细讲解。

14.销售条件变更需由具有相应权限的部门负责人或公司领导书面批准,客户资料变更必须由销售经理(现场专案经理)在有关单据上签字认可(来自:),有关变更的原始资料和单据作为销售档案纳入销售资料严格管理。

15.销售员不可私下为客户转让物业,更不得私下向客户收取任何费用。

16.销售员签错认购书或合同,造成经济损失且无法追回的,除承担经济损失外,还将视情况给予处罚。

17.同一单元重复销售,产生不良影响,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18.销售员连续三个月或一年内累计四个月不能完成基本考核任务,自动下岗或辞退。

19.销售员一年内三次考试不合格,给予除名。

20.销售员每半年进行一次绩效考评,考评不合格自动下岗或辞退。

21.销售员违规处理由销售经理(现场专案经理)填写违规处理建议单,并在销售员会议上通报,对重大事件的处理需报经营销总监同意,并将处罚单随考勤表报公司财务组。

22.未经批准,销售员不得向外界传播或提供有关公司之任何资料,公司一切文件及资料不得交给无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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