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分局廉政制度】 第二税务分局

廉政制了规分局工作人员行进步推动地税系统廉政建设根据县局900质量管理体系要及市、县局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制。

、严格执行税收政策。

各组人员要做到依法办事依率计征。

不准收人情税、关系税;不准收税不开票;不准越权擅减免税款和滞纳金。

二、严禁接受可能对公正执行公有影响宴请

各组工作人员律不准接受纳税户宴请不准参加纳税人邀请营业性娱乐场所娱乐活动。

三、严禁接受或取不正当收入。

不准接受或取纳税户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等;不准利用职权纳税人低价购买商品;不准纳税人赊欠、借钱、借物;不准纳税户报销应由人支付各种费用。

四、严禁参与商牟利。

不准从事有偿介活动;不准各类济实体兼职(包括名誉职);不准参与投入股分红;不准利用职权属、亲戚及他人有关纳税事项说情。

五、严禁参与赌博

全体干部职工不准参与任何形式赌博对执行公活动参与纳税户赌博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

六、觉遵守党纪政纪争做遵纪守法模严禁行凶斗殴、酗酒闹事及违法乱纪和有损分局形象行若有违反按有关规定处理。

对违反以上行者将按照国税总局关税人员违法违纪征政处分暂行规定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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