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装修管理规程(十七)
1.0目的。
2.0适用范围。
3.0职责。
4.0程序要点。
4.1装修申报。
4.1.1装修方案的审批。业主装修前需填写房屋装修的审批表,将拟定装修方案及相关资料(含相关管线图纸)报管理处审批。
4.1.2无违反相关规定的一般装修方案(如:结构、管线、外观的变更、防水层的破坏等),管理处可进行审批。
4.1.3结构、管线、外观等有重大变动的装修,管理处需将相关资料报公司工程部审批。
4.1.4装修施工单位的审查。业主装修前携带装修施工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施工人员身份证明等资料报管理处审批。管理处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查。
4.2办理施工许可证。装修方案审批合格,装修施工单位审查合格后,管理处与业主签定《房屋装修管理协议书》,按照规定办理装修施工许可证及装修施工人员出入证等相关手续。
4.3.1装修过程中,管理处负责装修管理的人员每天检查装修情况,严格按装修所申报的内容与标准检查,发现有违反规定的,按相关规定要求业主整改,对于拒不执行的,可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业主临时公约》中相关规定执行。
4.3.2房屋装修完毕,管理处按装修申请内容及协议中约定的相关标准进行验收,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督促业主及时改正后再进行验收。
4.3.4对装修档案的管理应放入业主档案内,保存期至业主搬迁后。
5.0 相关记录。
《装修前确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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