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部分中层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院部分中层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激活中层领导干部工作活力,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 2014年2月24日院党组会议研究并报经市院领导、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同意,决定对院部分中层领导干部职位实行竞争上岗,并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科学规范的选拔任用制度,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激发干部队伍活力,促进干部作风转变,提高机关工作效能。

(二)基本原则。

实行竞争上岗,坚持下列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5、依法办事原则。

二、竞争职位

竞争上岗必须在检察院核定的编制和内设机构领导职数限额内进行。根据院中层领导干部职数空缺情况,本次竞争上岗职位拟设8个副职职位

(一)检察业务部门X个:

1、X局副局长1名(部门副职);。

2、X科副科长1名;

3、X科副科长1名;

4、X科副科长1名;

5、X科副科长1名;

6、X科副科长1名;

(二)X副大队长1名;

(三)X主任1名(部门副职)。

三、竞争上岗人员的基本条件、资格和范围。

(一)基本条件和资格

竞争上岗人员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六项基本条件,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格

1、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国家公务员身份。

2、在检察机关工作时间满3周年以上。

3、从培养选拔中青年干部出发,男满52周岁、女满47周岁,原则上不参与本次竞争上岗

4、竞争上述检察业务部门6个职位的,必须具有检察官资格竞争X副大队长职位的,必须具有法警资格竞争X副主任职位的,具备相关资格的均可参与。

5、现任在编内设机构负责人原则上不参与本次竞争上岗。如有参与,须先辞去现任在编职务。

6、身体健康。

7、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8、近三年公务员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9、按照纪检监察机关规定不能任职的,不能参与竞争上岗

(二)竞争上岗的范围

本次竞争上岗在院机关内部组织实施,符合上述条件和资格的人员均可参与竞争上岗

四、竞争上岗的方式。

本次竞争上岗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应多于竞争职位数。否则,递减竞争检察业务部门副职职位数,或取消竞争X副大队长职位、X副主任职位。具体由党组决定。在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竞争职位数分类差额不少于1人的情况下,采取分类竞职,区别对待的方式开展竞职。具体为:

1、检察业务部门拟设X个职位,采取竞职不竞岗的方式。即:报名时,可选择某一职位,但同时须承诺服从党组安排;入围后,具体任哪个岗由党组决定。如不服从党组决定,将取消其上岗资格,按得票数从高到低递补。

2、X副大队长职位、X副主任职位,采取定向竞岗方式。

五、竞争上岗工作程序。

(一)宣传动员。X月X日,召开院全体干警大会,宣传开展竞争上岗的目的意义,公布竞争职位资格条件、选拔范围、方法程序、时间安排、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同时将确定的实施方案内容在院进行公布。通过宣传动员,统一思想认识,提高干警参与的积极性。

(二)报名资格审查报名工作由院党组统一组织,主要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须填写统一印制的《X县检察院中层领导干部竞争上岗报名登记表》,报名人员可自愿填报竞争职位。每人只能选报一个(或一类)职位报名截止时间为2月25日下午5时。

报名结束后,按照竞争上岗实施方案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资格,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认报名资格,并将审查结果在院机关进行公布。

(三)竞职演讲和民主测评。2月26日,院党组召开干警大会,邀请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政法委等领导临场监督指导。先由通过资格审查竞职人员抽签排序后依次作竞职演讲,演讲应重点讲明个人简历、任职资历、获奖情况、个人优势、工作思路等,每人限时5分钟。演讲结束后,全体干警对竞职人员进行测评。测评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当场计票,公布测评情况。如出现竞职人员得票相等不便取舍的情况,当场开展二次票决。

(四)院党组决定。院党组按得票数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拟定考核人选,并征求县委组织部、政法委、市院有关部门意见。属于提拔任职的按照规定和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发现有影响任职问题的,取消任职资格。公示期满没有发现问题的,院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任用,并报县委组织部、政法委、市院有关部门。

五、组织领导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切实加强领导,院成立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检察长担任,副组长由三位副检察长担任。下设办公室,主任由政治处主任担任,成员由XXXXXXXXXXXXXXX等同志担任。领导小组负责报名资格审查、测评、计票等具体工作。纪检组长全程监督。领导小组成员要以严谨务实的作风,抓好各个环节的工作

2、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实施竞争上岗,是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广大干警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思想觉悟,增强做好工作的政治责任感。要增强参与意识、竞争意识,鼓励符合条件的干警积极报名,以良好的心态对待竞争上岗,切实树立政法干警的良好形象。同时要统筹兼顾,不能因竞争上岗影响和耽误工作

3、接受监督,严肃纪律。这次竞争上岗全程接受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政法委的指导和监督。参加竞争上岗人员要正确对待竞争,做到一颗红心两种准备,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不准拉票贿选、煽动闹事,不准借机打击报复、搞非组织活动,否则将取消竞争上岗资格。对违反纪律、搞非组织活动,造成一定影响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本方案由院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14年2月24日。

1 次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