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负担机制研究

出口退税负担机制旨在确定出口退税中央独自承担还是中央地方共同负担;在中央地方共同负担时,是完全由省一级政府负担还是层层分解。本文只 研究 不同出口退税负担机制中央和省之间及省与省之间的关系。由于我国现行税制及财政体制形成于1994年,故以该年作为研究的起点。

一、不同出口退税负担机制中央地方的关系。

毕业论文。

(一)中央负担出口退税 思想汇报 /sixianghuibao/。

1.1994~1997年。1994年我国进行了里程碑式的财税体制改革,将增值税作为共享税:进口环节增值税中央,国内增值税按照75% :25% 的比例在中央地方政府间分成,而出口退税完全由中央政府承担。在退税 方法 方面,我国对老外资 企业 实行出口免税”,对其他企业实行“先征后退”。在这种体制下,一个地区出口越多,得到的隐性转移支付越多(我国东部地区出口远高于中西部地区,获得的隐性转移支付也多于中西部地区),所以各地方采取各种措施鼓励出口。 开题报告 /html/lunwenzhidao/kaitibaogao/。

2.1997~2004年。这期间继续实行中央负担100% 退税的政策,但退税方法有所改变。1997年,对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实行“免、抵、退”税政策,1999年,对老外资企业也实行该办法。随着外贸经营权的放开,2002年,在出口生产企业中全面推行“免、抵、退”税办法。 “免、抵、退”税政策使地方税收收入减少,如果不做相应补偿,势必 影响 地方推行“免、抵、退”税政策的积极性。“免、抵、调库”政策就是在准确核算地方实行“免、抵、退”税办法而减少的财政收入的基础上,对地方财政给予的相应补偿。这种体制只是增加了“免、抵、退”税政策的 内容 ,实质未变。

作文 /zuowen/。

(二)中央地方共同负担出口退税 简历大全 /html/jianli/。

1.2004~2005年。从2004年1月1日起,中央地方分担出口退税中央负担基数以内及超基数75% 的退税地方负担超基数退税的25% 。同时,继续实行“免、抵、退”税办法。

简历大全 /html/jianli/。

由于超基数退税要由地方政府负担一部分,则一地出口越多,需负担出口退税越多,致使出口增长较快地区的财政压力增大。相应地,各地鼓励出口的积极性减弱。 作文 /zuowen/。

另外,异地采购使 问题 更为复杂。随着生产力的不断 发展 ,企业间的专业化协作越来越强,出口企业出口的产品不一定是在一地完成生产的,异地采购不可避免。这就造成出口产品生产地政府获得了增值税收入,却未承担退税,而出口产品出口地政府未获得增值税收入,却要承担其退税,从而出现部分地方政府限制外购产品出口、限制引进出口型外资项目等问题。 论文代写

2.2005年至今。2004年开始实行负担办法在实践中很快显现出一些问题,从2005年1月1日起,我国将中央地方出口退税负担比例调整为92.5% :7.5% 。不仅如此,从2005年9月1日起,退税资金来源程序也有所变化:由国库退付的出口货物退增值税统一从中央库款中退付,2005年及以后年度出口货物退增值税中应由地方财政负担的部分,由地方财政在年终专项上解中央财政。这期间继续实行“免、抵、退”税办法。 与2004年的负担机制相比,地方分担数额减小,地方财政压力减轻。但总的来讲,这种体制仍不利于出口较多的地区。

简历大全 /html/jianli/。

以上只是从 理论 上进行了 分析 。在实践中负担机制又出现了一些问题。

二、我国出口退税负担机制存在的问题 论文网。

(一)中央地方增值税收入分配关系复杂,影响出口退税负担机制的确定 简历大全 /html/jianli/。

1.“两税”返还。众所周知,增值税为共享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完全归中央,国内环节增值税中央地方按照75% :25% 的比例分成。但中央地方的分配关系远不是这么简单。我国在中央地方共享增值税的基础上,还实行中央地方的税收返还制度。中央财政对地方税收返还数额,以1993年为基期年核定,以后逐年递增,递增率按全国增值税和消费税增长率的1:0.3系数确定,即全国增值税和消费税每增长1% ,中央财政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增长0.3% ;后改按各地“两税”增长情况1:0.3挂钩。如果地方上划中央收入达不到核定基数,则中央按实际收入数返还。就性质而言,该制度是一种转移支付,是年年都有的经常性收入返还。

总结大全 /html/zongjie/。

2.对民族地区的转移支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修正案(草案)》说明中第一条“民族地区每年增值税增量的百分之八十由中央专项转移支付给民族地区”的规定,民族地区得到的增值税收入更多。 开题报告 /html/lunwenzhidao/kaitibaogao/。

3.“免、抵、调库”。为了补偿地方实行“免、抵、退”税而减少的财力,我国实行了“免、抵、调库”政策。使问题变得更复杂。我国自1997年开始实行“免、抵、退”税办法。但1997年对地方因免、抵而减少的增值税收入的补偿是根据1998年初的统计审核情况单独 计算 出来的,未采用“免、抵、调库”。1998年,“免、抵、调库”办法正式实施,自此至2004的7年间。我国共办理“免、抵、调库”2139.6亿元,全部按照增值税分享办法和中央地方的税收返还办法对地方进行了利益补偿。 论文代写

在考虑“免、抵、调库”政策时,中央地方增值税收入中还要加上调库数额。由于“免、抵、调库”形成的收入是假设如果仍实行“先征后退”时能够取得的收入,只是作为中央财政对各地补偿时 参考 的一个依据,因而它是虚的。但事实上 目前 调库资金几乎参与了从中央地方收入、支出的全过程,造成资金流的虚增和核算程序的复杂。 总结大全 /html/zongjie/。

在如此复杂的收入分配机制下,中央地方获得的增值税收入比例是每年变动的,中央地方政府退税增值税收入的比重也在变,给出口退税负担比例的分配带来麻烦。

(二)2005年出口退税分担机制调整只是权宜之计。

论文代写

此次调整,地方政府的分担比例由25% 骤降至7.5% ,中央多承担了很大一部分退税,这对缓解地方政府的财政压力很有好处,但是,一旦中央财政的收支状况与出口形势发生变化,这一政策也许又需要再调整。如果政策变换太频繁。就可能使地方政府产生一种心理预期,期望分担更低的比例,从而不利于促进地方政府按时支付退税款。因此,需要逐步建立起更长期、稳定的出口退税机制。 论文代写

(三)仍有可能产生新欠,影响企业的公平竞争 代写论文。

2005年全国税收收入总额达到30866亿元(不包括关税和农业税),比上年增长20% ,增收额是5148亿元。与此同时,地方财政却因农业税的取消而更加困难。所以在我国。税收收入的超高增长与地方财政困境是并存的。而且在我国现行体制下,政府的级次越低,机动财力越少,回旋余地越小,基层财力的不足直接导致出口退税的困难,不可避免地出现“新欠”问题。这种情形导致的一种结果就是,中央不欠账了,地方欠账。中央制定的“应退尽退”原则面临挑战。

代写论文。

另外,地方财政状况的差异可能影响退税,进而影响企业的公平竞争。从全国看,地方财政负担出口退税部分,有的是由省(直辖市)级政府负担。不再向下分解,如北京;有的是将其层层分解至各级政府,差异之大在我国实属少见。各地实行的不同方法及各地的不同财力,使出口企业的退税待遇产生差异,影响其公平竞争。这种情况在1994年之前就出现过,比如1992年中央地方的分担比例是80% :20% ,广东省执行的结果是 经济 发达地区很好地完成了任务,而欠发达地区只能负担10%,有的地方甚至由企业全部自行承担。企业获得退税情况的不同直接影响其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开题报告 /html/lunwenzhidao/kaitibaogao/。

转贴于。

2 次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