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措施

摘要彰武县是辽宁省水土流失较严重的地区之一。结合该县实际,提出了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的具体措施,对改善该县生态环境建设具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关键词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水土流失;辽宁彰武      彰武县地处辽宁省西北部,是全省水土流失较严重的地区,全县总面积为3 640 km2,水土流失面积为1 047 km2,占全县总面积的28.8%。地形地貌为东低山、西丘陵、北沙荒、中南平洼,其中丘陵占30%、沙荒占3%、平洼占40%。全县水土流失类型为水蚀和风蚀,水蚀分布在东、西部低山丘陵地区,风蚀分布在北部风沙区和柳河流域,水土流失直接导致生态环境的恶化,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成为彰武县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之一。   1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措施   根据彰武县水土保持部门多年治理经验和地形地貌特点,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可以从2方面进行:一是东、西部低山丘陵区,可安排经济林为主的治理项目,结合坡耕地治理,通过植物措施和工程措施相结合的方式,达到生态综合治理的目的;二是北部风沙区,可安排生态林为主的沙漠化治理项目[1]。自2008年以来,彰武县把农业综合开发与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相结合,以项目整合、资金整合的形式进行小流域生态综合治理,弥补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资金不足,突出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取得了明显成效。

1.1低山丘陵区生态综合治理   1.1.1区域概况。该区域包括彰武东部的大四家子乡、后新秋镇、苇子沟乡、东六镇和二道河子乡,及彰武西部的平安乡、哈尔套镇、满堂红乡和四堡子乡。区域总面积为1 342.21 km2,水土流失面积361.4 km2,水土流失类型以水蚀为主,兼有风蚀,主要分布在坡耕地、侵蚀沟及荒坡上。   1.1.2治理措施及规模。根据区域地形特点,治理措施以发展经济林为主,经济林应选适合当地的大扁杏。其次对坡耕地进行治理,措施为梯田。对坡度15°、25°,且粮食产量低而不稳的坡耕地进行坡改梯。在植被覆盖较低的坡荒上,首先进行截水沟整地,之后栽植大扁杏。除了栽植大扁杏外,还可以做一些辅助措施,如打井、谷坊、作业路等。具体为:梯田2 153.3 hm2,截水沟整地3 166.7 hm2,栽植大扁杏3 166.7 hm2,其他辅助措施根据实际投资情况定。   1.1.3治理效益。丘陵区生态综合治理以发展经济林为主,措施实施后会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栽植3 166.7 hm2的大扁杏,3年后达到盛果期,年增加经济效益3 206万元。对2 153.3 hm2的坡耕地进行梯田改造,年增加粮食产量5 814 t,增加经济效益697.68万元。在生态效益方面,增加3 166.7 hm2的林地面积,林地覆盖率提高2.4个百分点,年涵养水源380.68万m3,保土11.17万t。   1.2北部风沙区生态综合治理   1.2.1区域概况。北部风沙区包括四合城乡、冯家镇、章古台镇、阿尔乡镇、大冷乡、大德乡6个乡镇,区域总面积为1 115.55 km2,水土流失面积为390.4 km2,水土流失类型为风蚀。从2005年全省土壤侵蚀遥感普查结果可以看出,该区域是全省最严重的风蚀沙化地区,生态环境恶劣,需集中连续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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