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头是岸】 回头是岸是什么意思

“罪孽和耻辱是逃避不了的,作为一个男人,要有勇气面对错误、改正错误、弥补错误,承担责任,我现在投案自首了,再也不用东躲西藏过日子了!”现在家中服刑的章强说完这番话显得一脸平静。

章强因贪污4万多元的公款而逃亡9年。

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以贪污罪,一审判处他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公款被骗      1975年5月12日,章强出生在湖北省枣阳市琚湾镇一个普通干部家庭。

1993年10月,章强高中毕业后,怀着报效祖国的一颗红心,来到云南某部队警卫连服役,并光荣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6年9月,带着部队战友和首长的期盼,章强退伍回到了故乡,随后被安置在枣阳市棉花总公司。

他十分珍惜这份工作,虚心好学,勤奋肯干,不久又任蔡阳棉花分公司隆兴棉花站会计。

然而,一次受骗的经历,改变了章强原有的人生轨迹。

1999年9月15日上午,一个自称是蔡阳乡隆兴上李坡村棉农李晓莱来卖棉花

为了能卖个好价,李晓莱找到时任隆兴棉花站会计的章强帮忙,然后许诺中午请吃饭。

刚参加工作不久的章强棉农也是一片热心,满口答应了,在检验李晓莱棉花时帮着提高了一个等级。

之后,李晓莱果然没有食言,中午拉章强去街上一个饭馆吃饭。

酒过三巡,李晓莱神秘地对章强说:“章会计,我看你也真够朋友,听说河南的棉花价格低,我们合作做生意去收购一车,拉回来卖,保准赚钱。

”顿了顿又说:“我手里的钱不多,只有一万多元的现金,你看能不能再筹一点,赚了钱咱们五五平分,你看怎么样?”   在巧舌如簧的李晓莱面前,涉世不深的章强信以为真,心里盘算道:自己虽然在棉花站上班,可一个月工资才218元,眼看自己也老大不小了,以后结婚更需要不少钱。

既然贩卖棉花赚钱容易,何不试一试呢?于是他爽快地答应了。

但做生意的资金从何而来呢?一时之间成为章强的心病。

自己的工资少,父亲的工资还要维持一家的生计,经济并不宽裕,从家里拿钱做生意显然不可能。

怎样才能尽快凑足做生意所需资金?他在冥思苦想之后,将眼光转到了所保管的收购棉花公款

“钱放那也是放那,不如用两天赚点钱,然后再归还原位,神不知鬼不觉。

”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当晚章强将1.4万元公款交给了李晓莱

回到寝室,章强沉浸在喜悦之中,仿佛看到了大把大把的钞票流进自己的腰包。

转眼3天的时间过去了,没有李晓莱的任何消息。

说得好好的两三天就回来,为何现在还不见人影?章强有些急躁不安。

下班后,急急忙忙骑上自行车便去找李晓莱

来到上李坡村,章强逢人就打听李晓莱的住处。

“不认识,不认识……”村里老的少的,男的女的,一连几个人都说没有这个人,这可把章强吓坏了。

“不会吧,明明说的是这个村的人啊?难道自己记错了?不会呀!”章强喃喃自语道。

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来的,脑子里满是李晓莱拉运棉花归来的影子。

10余天后,李晓莱仍未出现,上当受骗已成定局,章强一下子傻了眼。

他把自己关在屋里,狠狠打了自己两耳光,捶胸顿足埋怨自己的无知。

携款潜逃      1.4万元不是一个小数目,如果还不上肯定要坐牢的。

自己的工资少,父母的工资也不多,实在无法张口向二老要钱还账。

想报案,可又有谁相信自己被骗呢?那几天,章强这个活泼爱动的小伙子被钱的事闹得饭菜不香,精神恍惚,感觉度日如年。

眼看每天来卖棉花棉农一个一个在增加,兑付款随之越来越接近自己保管的公款,如果拖久了,必然会被公司发现。

该如何弥补被骗的“窟窿”呢?章强脑子越想越乱,心神不宁。

经前思后想,章强将心一横,决定乘着没被觉察之时,再从公司里搞点钱,拿着钱跑了算了。

9月30日,章强以需要大额资金给棉农兑付为由,打电话给蔡阳棉花公司要求领款。

该公司职工谭某接到电话后向时任蔡阳棉花公司经理刘某作了汇报。

秋季是收棉花的旺季,刘经理没有多想,安排谭某从公司会计郭某处先领4万元送去。

领到款后,谭某与同事杨某一起来到隆兴棉花站交与章强

当日下午,乘国庆放假之机,章强带上刚领到的4万元和保险柜剩余的6千多元回到老家琚湾镇。

回到家,他曾数次想向母亲告知一切,但不愿连累父母的他最终还是没有开口。

10月2日上午,章强对母亲谎称去棉花站上班,悄悄搭上了去广东的火车。

十一长假过后,枣阳市棉花总公司蔡阳棉花站站长董某像往常一样在棉花站里转悠,转了一圈,也没有见到章强

“这个家伙说得好好的按时上班,怎么现在还没来。

眼下可是棉花收购旺季,棉农们还等着兑付结账呢。

董某嘀咕了一句。

考虑到天在下雨,章强没来上班也是情理之中的事,董某没有多想。

然而,又过了3天,章强没有棉花站出现。

董某预感到章强可能出事了,赶紧给上级领导汇报。

蔡阳棉花公司经理刘某得知情况后,赶紧让董某寻找章强,但没有找到。

于是,两人跑到棉花站,打开了章强所住的房间。

可是,眼前的情景让他们惊呆了:房间里什么没有了,保险柜也是开着的。

此时,一个判断在他们的脑海里瞬间形成:章强可能携公款跑了。

棉花站出来后,董某和公司领导立即赶到章强位于琚湾镇镇政府的家中。

然而,其父母也不知道儿子章强去了哪里。

为了化解内部矛盾,公司领导希望章家想办法把章强找回来或筹款把钱还上。

章强的父母难以相信这一事实,并且数额较大,他们也没有经济能力把公款补上。

无奈之下,棉花公司才向检察机关报了案。

不久,检察机关以涉嫌贪污罪章强立案侦查,并对他做出了刑事拘留的决定。

随后公安机关对章强进行了网上追逃。

但由于章强行动诡秘,始终没有露出行踪,令抓捕无果。

打工还债      原来,章强携款离家后,从琚湾镇乘班车直奔枣阳火车站,又从枣阳坐火车一路颠簸来到广东。

初到惠州市这个陌生的地方,让章强感觉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外面的时间很无奈。

自己是一名逃犯,走在街上总感觉有无数双眼睛在盯着自己,不敢公开地去找工作,听到警笛就浑身发抖,整日东躲西藏,如惊弓之鸟,夜里只能与孤独寂寞为伴。

看着兜里的钱在一天天减少,章强有些担心害怕,他明白坐吃山空的道理。

2000年元月,章强花7600多元买了一辆摩托车,准备做摩的生意挣钱。

因为没有经验,又没有驾驶证,加上摩的载客又是非法营运,一个月下来,章强不仅没挣到钱还被交警罚了2000多元。

偷偷摸摸做了3个月后,章强只好忍痛以2000多元把摩托车给卖了。

2000年4月,经朋友介绍,章强来到惠州一家宾馆做保安。

虽然做保安轻松,可毕竟薪水太少,一个月才600元,什么时候才能把钱还上呢?于是,章强一边上班一边打听薪水高的单位。

2000年8月,在一个工友的推荐下,章强来到顺德一家酒吧上班。

经历几年的漂泊,章强明白,没有一技之长很难在外面立足,更别奢望拿较高的工资。

于是,章强买来书籍,边打工边自修企业管理大专。

2004年,受市场经济的冲击,章强所在的酒吧,因生意萧条不得不关门停业。

章强随后又应聘到东莞一家实业公司做销售业务员,底薪加上提成,每月有了可观的收入。

自此开始,他的工作稳定起来。

也就从这个时候起,他开始每月存几百元钱,为还公款做准备。

2008年7月,由于业绩突出,章强被委任江门市某建材公司大客户部销售经理。

工作期间,他从来没有忘记自己犯的罪,每个月都会从工资里拿出一部分钱存起来,准备退赃。

自首从轻      2008年8月,章强将多年存下的钱寄给了母亲,让母亲代他到枣阳市人民检察院投案、还款。

2008年8月25日,章强的母亲来到枣阳市人民检察院说明情况,代替儿子投案自首,并退回赃款4.3万元。

章强的打算是,先让母亲代替自己自首,等年底工作闲一点的时候,自己回去投案自首。

不过,章强没想到的是,一次因公出差,让他提前投案自首了。

2008年11月,公司生意与往年相比出奇地好。

就在这个时候,公司领导安排章强到重庆支援重庆片区经理的工作。

11月1日晚上,章强与一名同事从宜昌转到重庆市璧山县,入住一家酒店。

当晚20时许,重庆市璧山县城郊派出所在例行检查时,章强主动向民警说明了自己的情况。

随后,民警将他带回派出所。

归案后,章强又主动向检察机关退回了剩余的赃款本金及利息。

回忆起逃亡的日子,他说自己很压抑、很累。

“多少个夜晚,他梦见自己被追捕的警察抓获,梦中冰凉的手铐常常使他惊出一身冷汗,夜里时常突然从床上坐起。

他最大的压力是来自内心的恐惧,平时见到警察,他就心虚,害怕被抓。

”顿了顿,又说,“这些年,自己无时无刻不在想念家人,可又不敢和家人联系,怕打电话暴露了行踪。

常常在夜里暗自伤心落泪,追悔自己所做的一切。

元旦和春节,是自己最伤心最痛苦的时刻,看着别人合家团聚、欢欢喜喜的样子,自己有家不能归,亲人不能见,他就会思念家中的父母,想得心里发酸发痛。

现在自首了,我已经没有任何思想包袱了,一切都要坦然面对。

”说完这些,他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2009年5月18日,章强因涉嫌犯贪污罪,被枣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

面对自己的犯罪事实,章强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没有提出异议。

枣阳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章强在任国有企业蔡阳棉花公司隆兴棉花站会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携带公款4.6万余元潜逃,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检察机关对章强贪污罪的指控成立。

被告人章强在庭审中能自愿认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有关规定,对被告人章强可酌情从轻处罚。

公诉人在庭审中提出被告人章强贪污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在到案前后全部退还了赃款,应在1年以上7年以下判处徒刑,建议对被告人章强适用缓刑。

根据被告人章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对其从轻处罚,且适用缓刑不致于再危害社会,可以宣判缓刑。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条款,以被告人章强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一审宣判后,章强表示服判。

“这是我应该受到的惩罚。

结束了潜逃生活,我反而感觉更踏实。

”他说。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章强,一个部队培养出来的优秀退伍军人,一个基层棉花公司的财务人员,正是干事创业的大好时候,就这样改变了他原有的人生轨迹。

什么让他滑入深渊?这是一个让人深思的问题。

假如当时他没有那份贪心,他的事业可能会一帆风顺,生活可能会很幸福。

然而人生没有假如,走过去的就再也找不回来了。

年轻人有赚钱的想法不是错,但是走向歪门邪道就不对了,轻者将受到强烈的道德谴责,严重的将是不可饶恕的法律制裁。

(本文当事人为化名)   摘自《法庭内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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