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中学裁判员守则(5)。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体育事业,热心体育竟赛裁判工作。
二、努力钻研业务,精通本项规则和裁判法,积极参加实践,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三、严格履行裁判员职责,做到严肃、认真、公正、准确。
四、作风正派,不徇私情、坚持原则,勇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
五、裁判员之间互相学习、互相尊重、互相支持、加强团结,不搞宗派活动。
六、服从领导,遵守纪律。执行任务时精神饱满、服装整洁、仪表大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