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职业道德规范 罗汨一中教职工职业道德规范

罗汨一中教职工职业道德规范

一、热爱教育事业,坚守工作岗位,关心、爱护学生,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二、不歧视、讽刺后进生,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和侮辱学生,晚自习后,不准留学生在宿舍谈话补课。

三、衣着整洁,举止端庄,语言文明,礼貌待人,为人师表。

四、骑自行车进出校门时,要自动下车,校内不准自行车带人。

五、爱护学校花草树木,不准校内打鸟。

六、讲究公共卫生,不准从阳台、窗户口沷脏水、扔脏物、丢煤渣,自觉按规定清扫楼梯间,不乱丢瓜皮纸屑。

七、不准养狗,不准喂鸡、鸭、鹅,不准在校园内绿化带开荒种菜。

八、午休时间、熄灯铃响后,不得高声谈笑吵闹,收看电视、收听录音要尽量压低音响,以免影响他人学习、工作或休息。

九、加强对家属、子女的教育工作,邻里之间和睦相处,不准打架相骂。

十、教职工工作期间不准在外兼课、经商。严禁教职工家属未经批准在校内摆摊设点,严禁校内出售食品。

十一、严禁赌博,每逢周末教工活动室开放,可进行有益的文娱活动。

十二、调离工作单位时,要主动、及时办好一切手续,将所领用的物品、所借图书如数归还

十三、违犯上述各项规定者,年终不予评选先进工作者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并视情节予以公开批评和按目标管理规定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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