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意思 [媒体的有所为与有所不为]
主持人:赵金 嘉宾:徐静北京大学新闻学院研究生 晋雅芬中国新闻出版报记者 陈卫星中国传媒大学国际传播学院教授 主持人:媒体让杨丽娟“火”了,同时也惹“火”上身。
当受众从对杨丽娟一家人疯狂的“追星经历”的指责中清醒过来,看到其背后的病态和心理缺陷之后,更多批判和谴责的目光投向了媒体的所作所为。
的确,回顾整个事件的发展脉络,媒体在事件中扮演的角色确实有些过火――本来应该是“记录者”,在某种程度上却成为了“参与者”,有时甚至是“策划者”。
也有不同的声音。
比如广州知名心理学者张结海就认为,“任何一个追求阅读率、收视率、点击率的媒体都会这么做。
既然我们已经有了假药、假烟、假奶粉、假……,杨丽娟事件就一定还仅仅只是个开始。
凭什么单单要媒体自律?” 向左走,是新闻的客观性,向右走,是新闻的倾向性;朝前一步,是商业利益的诱惑,退后一步,是伦理道德的限制和人类良知的拷问。
面对新闻实践中的困境,媒体该如何做出选择? 不应视为恶炒的盛宴 徐静 在杨丽娟事件狂轰滥炸的报道中,我们看到了一种无可名状的残忍,杨丽娟事件分明变成了一场媒体的盛宴,舆论的狂欢! 去年4月,兰州《西部商报》首次披露,杨丽娟苦苦追求刘德华12载,杨父为其不惜变卖房产甚至卖肾。
从杨丽娟接受采访所说的话中,可以明显地感到她语无伦次,逻辑混乱。
从常识判断,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不工作、不学习,生活被追星所主宰,是不是患有精神疾病?这时,如果我们的媒体能够用引导的态度报道这件事情,并帮杨丽娟进行心理救助,她就有可能走出追星的荒诞光圈。
可是,媒体在做什么?把杨丽娟当成了一个小丑,当成了一个大家取笑的对象!在某些媒体的描写下,杨丽娟是可笑的、病态的,他们家人是不可思议的。
没有人帮助他们,这些媒体在诱导人们欣赏一场上好的闹剧。
于是,在某些媒体的促成下,杨丽娟一家终于可以到香港,去和她的至尊偶像刘德华亲密接触了。
我们很容易预测到,一个已经出现妄想症征兆的女孩,面对刘德华,她很有可能会做出一些过激举动,她对于刘德华的迷恋很可能陷入更加不可自拔的地步。
果然,在刘德华没有满足杨丽娟进一步要求时,杨父跳海了!媒体又一次沸腾了,杨丽娟事件达到高潮。
众多媒体将这个事作为近期主打新闻来做,来策划,抢专访、抢头条、抢独家。
当某位主持人貌似悲痛地对这一惨剧发表评论时,眼角流露的分明是不屑。
也就是这样一个精神几乎失常的女孩,在几十个麦克风前忽而大哭、忽而大笑、忽而抱头、忽而掩面,痛苦地说:“我好乱、我好乱,我该怎么办。
” 在注意力经济时代,媒体为了提高发行量、收视(听)率、点击率,为了满足读者和受众的猎奇心理,就必须这样做么?善良的观众都能明白,这个时候,杨丽娟需要的是心理治疗,而不是成为媒体上的“明星”、“丑闻主角”。
当杨丽娟一家陷入妄想幻想状态时,媒体的狂欢和眼球经济,无疑会把他们一步步送向坟墓。
可以说,杨丽娟追星悲剧酝酿发生的整个过程,媒体在其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由杨丽娟事件联想到1997年发生的台湾艺人白冰冰之女白晓燕被绑架事件,本来白晓燕完全可以安全回家,但在媒体的围追堵截、狂轰滥炸,甚至不断爆料警方行踪路线之下,犯罪分子陈进兴失去理智,将白晓燕残忍杀害。
白冰冰后来痛恨地说:“是媒体害死了我的孩子!” 一个行业要想得到人们的尊重,首先应树立起这个行业的操守。
当媒体滥用话语权,主观为了赢利、客观上拿起了血淋淋的“屠刀”,当最终导致一个无辜生命的丧失时,还有多少人会对这个行业心存敬重?还有多少人会把记者和“铁肩担道义”联系起来?我不知道,我们的媒体怎么了。
不能变身“疯狂粉丝” 晋雅芬 从“记者团”的随行采访,到广州一家报纸和某网站共同出资让母女二人从深圳返回兰州办理通行证,再到媒体出资鼓励她们再度赴港,媒体对于“杨丽娟事件”已经给予了太多的关注,一些媒体更是从旁观者变成事件进程的推动者、参与者、策划者甚至另一主角。
“就像苍蝇一样扑了上去。
”对于这场媒体的“集体狂欢”,《新京报》文化副刊部副主编萧三郎给出这样的评价。
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令媒体面对悲剧如此兴奋?媒体在这一事件中扮演着怎样的角色?他们的责任和义务又应该是什么呢? 疯狂炒作缺少冷静自主判断 毫无疑问,“疯狂粉丝”杨丽娟的疯狂追星举动,不但导致自己倾家荡产,而且还让年迈的父亲命丧他乡。
可对于这种失去理智和理性的疯狂追星者,一些媒体不是旗帜鲜明地予以批判和正确引导,而是参与其中,为疯狂追星推波助澜。
更有甚者,居然唯恐天下不乱,不惜掏钱“买”新闻,为杨家母女赴港提供经济援助。
“媒体已经不是单纯的旁观者、记录者,而更像是不负责任的欣赏者。
”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所长尹韵公教授表示,媒体的资助以及如此铺天盖地地炒作,只会误导受众,一些人很有可能效仿杨丽娟疯狂追星,甚至会认为即使追星不成,也能借着炒作在媒体上火一把。
“我们的社会那么多弱势群体需要帮助,媒体不去关注他们,却去资助一个无聊、荒唐的追星者,真是不可理解。
在这些媒体的眼中,杨丽娟已经不再是普通的追星族,而是公众追逐的“明星人物”。
作为杨丽娟的“超级粉丝”,一些媒体不但介入事件,资助杨家母女再度赴港,还为她们提供这样那样的帮助,而事实上,这种介入和资助表现出的却是一种鼓励、怂恿的姿态。
“介入和资助能够让他们获取优先采访权,或以杨家母女为新闻道具,挖掘出独家的重磅新闻。
”李丹表示,最初报道杨丽娟事件无可厚非,为其提供一些帮助也未尝不可,不仅能让更多的人了解真相,还能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但事件本身并不具备如此大的新闻价值,如过分夸大,将其作为大新闻来爆炒,甚至通过参与事件、提供帮助来获取她的隐私,进而通过报料满足媒体自身的经济利益,那就失当了。
李丹分析说,这一事件正好满足了某些媒体娱乐化、商业化的心理,于是,他们的报道最终演变成挖掘隐私、暴露丑闻,杨丽娟也成为媒体追逐的“明星”。
“这种做法对当事人、对读者、对媒体自身都是不合适的,这也反映出一些媒体基本的价值观还不那么明确,缺少冷静自主的判断,对新闻价值大小的判定还属于随波逐流的盲目跟风。
” 没有立场社会责任感被忽视 “杨丽娟事件太疯狂了!”萧三郎认为,作为媒体可以同情,但更主要的责任是把这件事报道给读者。
“当然,报道要有自己的立场。
” 但尹韵公表示,在杨丽娟事件的报道中,很多媒体并没有自己明确的观点,立场也不鲜明。
“有人说媒体疯了,我认为这一次媒体至少是不理智的,心态是不正常的。
”他认为,媒体必须把社会责任感放在第一位,对所报道的事情做出自己的评价,把受众往健康、积极向上的方面引导。
然而这最重要的一点,恰恰被一些媒体忽视了。
如果这种人都能被炒作成名人,那我们媒体就丧失了应有的社会责任感,就是一种不负责任的娱乐化倾向。
对此,李丹也坦言,一些媒体在此次事件的报道中并没有自己的立场,只是通过炒作一个似乎大家很感兴趣的新闻话题来增加自己的阅读率、点击率、收视率,至于这些点击、阅读、收视满足了哪些读者的何种心理需求,媒体并不去研究。
“一件不大的新闻却有如此多的媒体蜂拥而至、群起而报道之,媒体报道得太过了,量太大了。
”李丹认为,现在一些媒体对杨丽娟的报道已经变了味,不是客观平实地去报道这件事情,而把她当成一个明星去追逐,挖掘她的隐私、她的过去、她的父女关系。
” 李丹表示,在一些媒体不厌其烦、连篇累牍地报道杨丽娟事件的同时,还有很多社会问题值得媒体去关注,还有很多处在社会转型期的基层人群需要媒体去关爱。
可我们的一些媒体并没有对此给予足够的关注,也并没有为他们所面临的困难鼓与呼,而是把那么多的时间和版面耗费在一个荒唐的个案上,大肆炒作以满足某些人的猎奇心理。
” 新闻策划不能走火入魔 陈卫星 杨丽娟事件是愚人节前后大众传媒的一个热点。
《新快报》4月10日的深度报道《谁在导演刘德华粉丝门悲剧》从媒体操作的角度叙述了这个新闻事件的动因,由此反映出当代大众传媒的新闻策划的走火入魔。
按照工业社会以来人们的心理定式,明星的魅力源于某种具有公共性质的职业表现的传播效率,只要契合大众的想象,就可以在大众媒体上不断“翻拍”、放大形成一种逐渐升温的大众传播机制。
但是,随着信息传播业日益发达所引发的商业竞争,当人们发现这种与明星有关的娱乐新闻事件可以按照投入产出比例来引导媒介市场时,新闻炒作已经从聚焦文化符号走向隐私消费,不惜以非常状态的畸情畸恋点燃大众心理的燃点,一般文化心理的好奇心和焦虑成为满足血腥炒作的道具。
无论是从大众传媒的公共性质出发,还是从大众传媒的社会责任出发,眼下这场以某些积极参与的媒体作为幕后推手的杨丽娟事件,显然是借助人道关怀的感性外观来扩散“娱乐至死”的极端逻辑。
这在某种程度上反映出当下已成症状的社会心理的疲软、无聊或无奈。
当把一个家庭的非理性悲剧不断加以导演并重装上阵时,并不可能在社会心理层面上积累积极价值,恰好说明某些媒体在追逐纯粹的商业价值和道德价值失落的伪天真。
的确,信息化的世界已经使得信息本身成为一个可以被炒作的指数,信息本身本不重要,重要的是信息成为抵押,不再与人们的常识产生有益的交换,而是不断膨胀和增生,从而暴露出社会心理的荒芜。
而从相信新闻策划的媒体操盘手来说,他们信奉的显然不是信息创造了事件,而是信息事件代替了事件的信息。
他们需要把事件的历史时间和情感的心理时间拉得更长,强制性地制造社会新闻,让过量的信息产生了一种在真实中没有对等物的不道德的情景。
娱乐已经致死,我们正在面临娱乐恐怖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