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怎么算 男职工陪产假工资计算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下面小编就为大家解开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计算方法,希望能帮到你。

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计算方法。

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照发。按本规定享受的产前假和哺乳假的工资按本人原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单位增加工资时,女职工规定享受的产前假、产假哺乳假,应作出勤对待。

根据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

城镇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包括:

(一)生育生活津贴;。

(二)生育医疗费补贴。

从业妇女的生育生活津贴由城镇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失业妇女的生育生活津贴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生育妇女的生育医疗费补贴由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具体规定《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第14条,15条,16,17条有,太多了,就不一一列举,你可以上网搜搜看看。

女职工一定要公司按照正常出勤向其支付产假期间工资待遇,那么公司也可以先行支付

注意:公司足额支付后,再领取的生育津贴无需支付给员工。

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计算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部关于女职工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产假期间工资照发。职工做产假期间,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因此产假期间支付工资是肯定的,但是工资不包括提成部分。

1、该提成是根据工作签单情况而定的,其能否得到提成不确定。

2、该签单签订时其不在岗,并没有付出实质性劳动,常理情况下不能不劳而获,除非该员工能够证明该签单与其先前工作有必然的因果关系。

我国《婚姻法》规定的法定结婚年龄,男子为满22周岁、女子为满20周岁。因此晚婚就是在法定婚龄基础上,男女青年超过法定结婚年龄3年以上初次结婚,即男子年满25周岁或者女子年满23周岁结婚的;晚育,就是适当地推迟婚后初育的年龄,即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子女的。晚婚假天数:全国各地不一致,在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有规定,大部分省市是延长或增加婚假天数(加合关系),也有的直接规定了符合晚婚的婚假天数。

女职工产假的分类规定

必须享受的假。

产假:98天+30天/15天(晚育)+15天/30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产前工间休息: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可以请的假。

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如上海市规定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产前假。

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保胎假:医生开证明,按病假待遇。

晚育假、晚育护理假。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产假98天是包括双休日和国定假日的。

晚育假,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处理。例如,广东省为15天,上海市为30天。晚育假包括双休日,但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授乳时间哺乳假。

女职工生育后.在其婴儿一周岁内应照顾其在每班劳动时间授乳两次(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单胎授乳时间为三十分钟,亦可将两次授乳时间合并使用。多胞胎 生育者,每多生一胎,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谓哺乳假六个半月。(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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