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0年加强药品经营企业处方药销售监督管理实施方案

XX县00年加强药品企业处方药销售监督管理实施方案 根据国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管理法》、《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关印发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流通管理暂行规定通知》等法律法规要进步规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销售行确保公众用药合理、安全、有效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全县围开展处方药销售专项检特制定方案。

、组织领导及人员安排 确保全县处方药销售监督管理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领导组确立以XX组长、杨贵XX副组长药械股、稽股、消保股及各(乡)镇心所成员共参与工作组。

各乡镇心所工作人员责辖区药品企业检。

(领导组成员见附件) 二、检依据 检要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药品营质量管理规》、《药品营质量管理规现场检 指导原则》、《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局令6)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流通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要开展。

三、检重 ()麻醉药品、放射性药品、类精神药品、终止妊娠药品、蛋白化制剂、肽类激素(胰岛素除外)、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疫苗、以及我国法律法规规定零售企业不得营药品药品零售企业不得营。

(二)射剂、医疗用毒性药品、二类精神药品、上述(二)以外其它按兴奋剂管理药品、精神障碍治疗药(抗精神病、抗焦虑、抗躁狂、抗抑郁药)、抗病毒药(逆录酶抑制剂和蛋白酶抑制剂)、肿瘤治疗药、含麻醉药品复方口溶液和曲马多制剂、列入非处方药目录抗菌药和激素、以及国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其他必须凭处方销售药品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凭处方销售

(三)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销售、购买和使用。

执业药师必须对医师处方进行审核、签依据处方正确调配销售药品

零售药店对处方必须留存年以上备。

零售企业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必须分柜摆放并贴有标识区分。

严禁无处方销售和开架选销售;销售药品必开具药品销售凭证不得以搭售、买药品药品、买商品赠药品等方式向公众赠送处方药或者甲类非处方药

(四)企业处方药必须配备执业药师处方审核指导合理用药。

执业药师不能保证实际岗零售药店禁止销售处方药及甲类非处方药

四、工作安排 ()准备阶段(3月0日至3 月3 日)。

对全县药品企业责人进行约谈就合检发现凭处方销售处方药问题进行通报进步规处方药销售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二)实施阶段(月日至0月0 日)。

药械股、稽股、各乡镇心所要充分认识加强处方药销售监管工作重要义与零售药店G跟踪检及日常监督检相结合合理安排加监管力严格落实药品分类管理制各项规定开展零售连锁总部远程电子审方检零售连锁总部远程电子审方系统是否正常运行。

发现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行要责令整改按要整改要按法规进行处罚。

(三)汇总阶段(0月0 日至0 月30 日)。

药械股、稽股、各乡镇心所将工作开展情况、主要措施、验、存主要问题和不足提出相关见和建议0 月30日前连工作台帐、检记录上报县局药械股。

五、工作要 ()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执法人员检药品零售单位积极宣传正确引导警示不按规定销售处方药带严重要辖区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做到要依法营处方药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凭执业医师处方销售;要诚信营不得夸、虚假宣传药品疗效;要不断提高营业员素质加强学习药品知识掌握不规用药危害药品不良反应以便全面准确地给顾客介绍药品适应症、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禁忌及事项等。

(二)强化监管加打击。

重检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摆放和专有标识情况、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或驻店药师配备和岗情况、处方审核制落实情况、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处方销售情况及对已明确药品零售企业不得营药品品种检。

药品零售企业违规销售处方药行要及予以纠正并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给予警告处罚;情节严重或警告仍违规销售除给予警告外要并处罚款。

对其它违反《药品营质量管理规》营行按《药品管理法》二十六条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

(三)鼓励企业开展电子处方

利用技术引入合法医院或者云诊室平台开展电子处方和电子处方审核纸质处方不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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