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检查制度
防火检查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在重大节、假日前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和平时经常开展不定期防火检查,防火检查既要侧重重点,又要兼顾全面。防火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四、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六、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人员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七、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八、易燃易爆危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九、消防值班(控制室)情况和设备运行、记录情况;。
十、防火巡查情况;。
十一、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十二、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检查应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