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如何提高原始凭证审核质量

摘 要:原始凭证是反映特定生产经营活动的业务指标。对其进行审核是整个会计核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整个财务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是核心、纽带。如果对原始凭证审核不认真,真伪识别不力,虚开发票入账,甚至规定的内容填写不全等现象出现,就会制约会计核算监督职能的发挥,从而会给会计工作带来不便和风险,进而给单位带来经济损失。因此,财会人员在工作中只有认真审核原始凭证,确保其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充分发挥内部审计机构的作用,才能将会计工作逐步得到规范和强化,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合法。 论文代写。

关键词:原始凭证审核会计信息质量;财务工作   原始凭证俗称原始单据,是指在一定时期内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记录和证明经济业务的发生或完成情况,原始凭证记账凭证记账依据和基础,记账凭证原始凭证的表现形式,是记账的依据,对记录每一项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进行严格的审核。用来明确经济责任并用作记账原始依据的一种会计凭证,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是确保会计资料质量的重要措施。原始凭证的作用在于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并能够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地再现了客观事物的本来面貌,并及时对所收集到的会计信息进行加工和处理,及时将会计信息传递给会计信息使用者以便供其决策之用。如果原始凭证不规范,甚至失真,就不能正确地反映和监督各项经济业务,难以确保核算资料的真实、正确和合法,从而影响国家宏观经济形势,还对国家税收造成负面影响。因此,提高原始凭证审核质量尤为重要和关键。  一、原始凭证审核的主要依据  审核原始凭证会计核算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环节,也是保证会计数据的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关键。审核原始凭证所记载的经济业务是否正常,判断是否正确是提高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基础保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规定:“会计机构根据经过审核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关于记账规则的规定记账审核过程中发现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受理,性质恶劣的要报告单位负责人”。 论文代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规定经济业务事项的单位和人员,都必须取得或填写原始凭证并第一时间送交会计机构;同时按照我国《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原始凭证应当具备以下内容:(1)填制凭证的日期: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填制日期要按货币资金的实际收入日期、实际付出日期填写;转账凭证填制日期可以按收到原始凭证的日期填写,也可以按编制记账凭证的日期填写;(3)自制原始凭证(如入库单、领料单等)必须有经办单位负责人(或其指定的人员)和经办人签名或者盖章;(4)发生销货退回的,除填制退货发票外,还必须有退货验收证明。  二、当前存在的问题  1、原始凭证填制内容、手续不齐全、书写不清楚、计算不准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第五十条中指出: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原始凭证除应当具备原始凭证的内容外,还应当有以下的附加条件,才能成为一个完整、规范的原始凭证。而实际上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非常普通。  (1)原始支出凭证不合法、不规范,滥用票据、混用票据现象。例如:遇有票据丢失 (像住宿发票)由于无法回避的客观事实只能以白条代替发票入账;有的单位为了发放职工福利、满勤奖,加班费,劳务费、奖金、通讯费等,用虚假发票、虚列支出等手段,核销套取现金并形成账外资金。有的单位没有专人、专柜、专账管票,存在票据遗失情况。

总结大全 /html/zongjie/   (2)主要表现在购买各种物品、材料的过程中,不填购货单位全称、品名、数量、单价和金额。例如:单位在购买各种笔、文件夹、笔记本、会计账册等物品时,不写物品的具体品名和数量、单价,票面的摘要上只写了办公用品几个字,然后就是金额了,一笔就是5000多元,根本没有清单。  (3)有的原始凭证只有小写金额,不写大写金额,这样稳定性较差,容易添加变更,其证明力和重要性远不如大写金额。例如:某单位职工利用一张字迹模糊,只有小写金额没有大写金额发票,在金额“25.15”元前添加“1”,改为“125.15”元,同时按125.15元添加大写金额,在财务科顺利报销。  2、在原始凭证填制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填制错误。原始凭证上的大小金额一栏内容任意涂改,票面大小写金额不一致,有的没有进行一次性套写发票,而是撕下发票联由取得发票人自己填写,这是严重违反发票管理规定的。  3、审核原始凭证的及时性。任何经济业务、会计信息在必须保证其真实性、可靠性外,还应当保证信息的时效性,为了能够利用原始凭证,及时反映各项经济业务,提供会计信息,发挥会计监督的作用,必须正确、及时地进行原始凭证的传递,不得积压;但实际操作过程中,经常看到陈旧、过时的原始凭证,甚至多年以前的,这将对会计信息质量产生严重的影响。 总结大全 /html/zongjie/   针对上述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有明确规定,对于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会计人员应退回给有关经办人员,由其更正后,方可办理正式手续。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于内容不完整、填制有错误或手续不完备的原始凭证,有权予以退回,并要求按规定进行更正、补充。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赋予了会计人员相应的监督权限,为企业会计人员严肃、认真地审核原始凭证提供了法律上的依据,但会计人员变动频繁,在单位地位低下,行使审核权利的空间也非常有限,让许多会计人员防不胜防,又前后受制,左右为难。  三、对策及措施  1、大力宣传财经法规环境建设,树立起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经营管理理念,提高单位负责人对建立和完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重要性的认识。要加强过程性督导检查,积极引导、鼓励和支持参加培训,使社会各方面了解加强单位原始凭证的必要性,使强化内部会计控制成为各单位和社会各方的自觉行动,为宣传贯彻落实《规范》的重要意义,营造和贯彻落实《规范》的舆论氛围与社会环境。不仅要选取部分不具备专业学历的人员接受财会专业学历教育,更要对单位负责人进行了原始凭证知识培训,要求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 简历大全 /html/jianli/。

1 次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