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年级化学质量守恒定律知识点_初中质量守恒

考点一、质量守恒定律

1、含义: 参加化学反应的各物质质量总和,等于反应生成的各物质质量总和。

说明:①质量守恒定律只适用于化学变化,不适用于物理变化;。

②没有参加反应物质质量及不是反应生成物质质量不能计入“总和”中;。

③要考虑空气中的物质是否参加反应物质(如气体)有无遗漏。

2、微观解释:在化学反应前后,原子的种类、数目、质量均保持不变(原子的“三不变”)。

3、化学反应前后。

(1)一定不变 宏观:反应物、生成物的总质量不变;元素种类、质量不变 微观:原子的种类、数目、质量不变

(2)一定改变 宏观:物质的种类一定变。

微观:分子种类一定变。

(3)可能改变:分子总数可能变。

考点二、化学方程式。

1、含义:用化学式表示化学反应的式子。能直接反映质量守恒定律

2、表示的意义(考点二):

表示反应物、生成物和反应条件。

表示物质间的质量比(质量比=各物质的相对分子质量×各化学式前面的系数的积的比)。

表示物质的微粒个数比(即各化学式前面的系数比)。

例如:以2H2+O2 2H2O为例。

表示氢气氧气点燃条件下生成水。

表示氢气氧气与水的质量比为4:32:36。

表示分子、氧分子与水分子的个数比为2:1:2。

化学方程式的读法。

以2H2+O2 2H2O为例。

①从反应物、生成物和反应条件角度:氢气氧气点燃条件下生成水。

②从各物质质量比角度:每4份质量氢气与32份质量氧气点燃条件下生成36份质量的水。

③从各物质的微粒个数比角度:每2个氢分子与1个氧分子点燃条件下生成2个水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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