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民族高校发展党员工作的若干思考

【摘 要】民族高校发展党员工作不仅关乎少数民族人才的培养,而且还影响着民族地区的社会稳定与民族团结。现阶段,我国民族高校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不能正确认识我国的民族政策、入党标准不清楚、发展党员周期较长等问题,值得我们认真思考

【关键词】民族高校发展党员入党标准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必须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国家事业中来。高校学生党员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最为重要的接班人,他们将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主要建设者,将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实现中国梦,起到先锋模范和骨干带头作用。加强民族高校发展党员工作,不仅有利于培养少数民族干部,而且还有利于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稳定,有利于民族团结。

长期以来,各高校高度重视学生党员队伍建设,学生入党意愿持续高涨,学生党员数量逐步增长。根据教育部的统计,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全国在校大学生党员总数为251.2万人,近4年来,高校每年发展学生党员的数量均超过当年全国发展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民族高校发展党员工作也得到了长足发展,培养出了一批优秀的各民族学生党员。但培养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值得我们认真思考,如我国民族政策的正确认识、民族高校学生入党标准发展党员的周期等问题。

一、民族高校发展党员应正确对待的几点问题。

(一)正确认识我国的民族政策。

我国是多民族国家,中国共产党在民族政策上的根本立场是促进各民族的共同发展繁荣。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代领导集体,为解决中国的民族问题提出了民族平等、民族团结与民族区域自治等理论和政策。我国少数民族人数较少,少数民族地区政治经济相对落后,因此要实现各民族间的实质平等,进而加强各民族间的团结与共同繁荣,对落后的少数民族进行一定的政策倾斜也是我国民族政策的应有之意,也符合现代宪法平等 权的理念,即积极实现平等、实现实质上的平等。

加大培养少数民族党员的力度,有利于推进民族地区的发展,进而能够保障民族地区的稳定与民族团结。因此《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2004)指出,“注意在青年、妇女、少数民族发展党员,注意在高知识群体和各类人才中发展党员,注意在党的力量比较薄弱的地方发展党员……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在妇女和少数民族发展党员工作”。民族高校不仅承载着一般高校的教书育人的任务,而且还负有培养民族干部与民族人才的使命。但是一些民族高校因诸多原因,未能很好地完成这一使命,发展少数民族党员滞后于平均水平。以延边大学①法学院近四年培养本科生党员的情况为例,发展汉族党员的比例要高于该民族所占学生数比例,发展少数民族党员的比例普遍低于该民族所占学生数比例。

(二)民族高校学生入党标准过于重视学习成绩。

学生的使命是学习成才,但大多数的时候人们往往把学习好等同于成才,在学校的诸多评比中以学习成绩定优劣。特别是在高校发展党员工作中,把思想政治、道德品行、能力素质与现实表现进行量化成为大难题,稍有不慎,学生就会感到不公平,对发展党员工作提出质疑。因此一些高校以学习成绩为发展党员的主要标准,以此对积极分子进行排序,按序发展

这种做法尽管避免了大学生之间的不公情绪的滋长,但也背离了我党发展党员的精神。民族高校承担着培养民族人才的主要任务,录取大批少数民族学生,而我国少数民族学生得益于我国的民族政策,大多数学生到高中为止用本民族语言学习,到高校以后才开始全面使用汉语学习。因此少数民族学生一般都需要一定的适应期,而在这适应期,少数民族学生的成绩往往普遍低于汉族学生。如果以学习成绩为发展党员的主要标准,不仅否认我国的民族政策与学生的成长过程,进而侵害实质上的平等,而且也存在以偏概全的问题。《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2013)也指出,“坚持把综合素质作为发展学生党员的重要考察内容,注重把学生的一贯表现和关键时刻表现、自我评价和群众评议、学习情况和社会实践情况相结合,防止把学习成绩作为发展党员的主要条件。”民族高校在确定入党标准的问题上,应尤为注意这一问题,应正确贯彻执行中央的意见。

(三)发展学生党员的周期过长。

发展党员有严格的程序,必须要遵守《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延边大学发展党员,采用一年列一次计划的方式,即每年年底上报第二年拟发展的名单,然后基于该名单第二年分上半年和下半年两次发展入党。按最快发展学生入党为例,新生9月份入学,经过一年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在第三学期时可以确定为发展对象上报上级,于第四学期可以发展为预备党员,于第六学期可以转正为正式党员,即最快在大学三年级第二学期才可能发展为正式党员,党支部也在这时才能得以组建。这样可以勉强达到《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2013)所要求的“低年级有党员、高年级有党支部”的标准。但是就现在的大学情况而言,大学四年级是毕业年级,一般都为了就业、考研、准备各种资格考试而忙碌,加上还有毕业实习,一派出就得三至四个月,学生党员根本没有时间做党支部的工作。这就导致了形式上完成了中央的要求,实质上却有较大差距的现状,这也是现在高校学生党支部建设中存在的最大问题。

二、加强民族高校发展党员工作的若干建议。

(一)正确认识国家政策、明确民族比例、加强少数民族党员的培养工作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2004)与《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2013)都明确要求,注意在少数民族发展党员,特别是注重发展优秀少数民族学生入党

民族高校负责发展党员工作的老师不少本身就是少数民族,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对于发展少数民族学生,特别是发展与自己相同民族学生,都有一定顾虑,生怕被别人误会自己不公平,特别是少数民族学生学习成绩还不如汉族学生的时候。要解决这一难题,我们不仅应组织民族高校的老师与学生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精神,而且主管部门也应制定出相应的实施细则做指导,明确民族高校发展党员民族比例,加强少数民族党员的培养,加强各民族间的团结,也为民族高校负责发展党员工作者扫除顾虑。

(二)明确党员标准、公开发展党员过程、降低学习成绩在发展党员中的影响比重。

有些高校之所以把学习成绩作为发展党员的主要标准,不仅仅是因为他们认为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而是因为考虑如何制定出让学生满意的标准,进而使我党的发展党员工作让人信服。我们在高校发展党员工作中的误区在于,我们老师把自己当成是管理者,把学生视为需要管理的对象,忘却了大学生已成长为成人,是一个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大学生完全有自我判断与自我管理能力,他们之间也有清晰的评价标准民族高校发展党员过程中需要做的是明确党员标准发展党员的权力下放至学生党员手里,公开发展党员过程。即高校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结合本校学生特点,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能力素质、现实表现等方面进一步明确学生党员的具体标准,降低学习成绩在发展党员中的影响比重,并大力宣传正确的人才观与发展党员标准发展党员的权力完全下放至学生党支部,学生党支部全部由学生党员组成;加强学生党支部工作的公开透明性,加强大学生的民主测评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作用。这样不仅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大学生自我管理的热情与能力,能使发展党员工作做到公开、公正,提高党组织的公信力,而且也能正确地把优秀的人才发展到党组织。

(三)结合高校特点,灵活适用发展党员程序。

高校与国家机关不同,不以自然年为一个工作周期,而是根据学生入学时间,以一个学年度为工作周期,即每年的9月为一个工作周期的开始。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要求,培养教育与考察的期间最短可以为一年,预备党员预备期为一年,所以理论上最快可以在两年内培养出正式党员。②高校发展党员之所以需要将近三年的时间,是因为上级审批一年只进行一次,而且审批时间是根据自然年安排在年底。对高校发展党员工作,《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2013)指出,“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认真履行入党手续”,即不仅要求我们严格发展党员程序,而且还要求我们考虑高校的特点,灵活应用程序。因此,对高校发展党员工作的上级审批时间应改为上半年(高校学年度的第二学期),或者一年审批两次。这不仅有利于解决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重程序、轻质量”的问题,也有利于高校学生党支部建设的健康发展

注释。

① 延边大学坐落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是中国共产党最早在少数民族地区建立的高校之一,承担着培养朝鲜族人才与干部的责任。

高校学生都是经过我国十二年的系统教育、经过严格的考试选拔出来的优秀的、思想上最为纯洁的人群,因此在高校经过两年时间的培养教育,是可以达到党员标准的。

参考文献。

[1] 霍苗,邹雷,张伟.加强高校少数民族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思考[J].渤海大学学报,2014(4).

[2] 王晖.构建普通高校少数民族学生党员培养发展长效机制[J].巢湖学院学报,2014(2).

[3] 钱树斌.浅析新时期少数民族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紧迫性和艰巨性——以新疆农业大学为例[J].时代教育,2012(01).

[4] 赵健,徐桂萍.新形势下加强高校少数民族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思考[J].药学教育,2008(6).

[5] 王刚.关于加强民族高校人才队伍和党员队伍建设的新思考[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08(07).

[6] 马锦卫.浅析在高校发展少数民族学生党员的重要性[J].西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4).

基金项目:吉林省教育厅“十二五”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 民族地区高校党建的特点、问题及经验研究——以延边大学党建工作为案例。

作者简介:金雄,延边大学党委书记,教授,博士生导师;蔡永浩,延边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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