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湖南省高速公路养护巡查管理制度(改)

湖南省高速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制    总  则 条 了及发现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情况和影响交通路障以便及、合理地安排维修和清理尽快恢复到正常使用状态确保我省高速公路运营安全、畅通促进日常养护巡规化、标准化根据《公路养护技术规》( 0009)、《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G 0007)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有关要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制。

二条 制适用我省行政区域高速公路日常养护管理

三条 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以下简称“省高管局”)责高速公路日常养护巡工作监管。

四条 湖南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以下简称“运营管理单位”)责管辖路段日常巡组织管理养护所(队)责具体实施。

五条 各运营管理单位宜建立动机制养工科(部)、路政科、收费应相配合及沟通发现病害及告知及处理以达到“提高工作效率维护路产路权保障公路安全畅通”目。

二   巡人员及设备要 六条 各运营管理单位应重视日常养护巡工作组建巡队伍配备巡设备。

七条 应对巡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使其掌握巡容和方法具备定公路养护管理业知识和技术技能有定处理突发事件能力。

八条 养护所(队)巡人员及设备配备每养护所(队)应至少安排两名巡人员和台车辆巡人员应定人、定路段、定容、定巡车辆也应固定应有明显标识。

还应配备定数量盒尺、皮尺、相机、摄相机、巡记录簿、粉笔 、铁锨、扫帚、照明灯(晚上巡携带)、锥形筒等工具。

养工科(部)应根据实际要进行相应配备。

三   巡规定 九条 巡程序    ()准备工作检巡车辆车况是否正常;巡人员标志是否穿戴齐全;巡工具是否携带齐全;确定巡重等。

(二)上路巡发现问题要详细记录准确位置、数量、类型并视现场情况进行拍照遇有特殊情况要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并视紧急程向上级报告。

(三)巡结束填写巡日志开具施工任通知单巡人员无法处理问题及上报;巡车辆应认真检、及交接。

十条 巡纪律    ()巡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上路着反光背心或反光标志。

(二)巡不能随改变行车路线。

(三)巡车辆停车必须按照《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G 3000)及《湖南省高速公路养护施工现场规化管理指南》有关规定摆放安全锥形标志。

(四)根据巡要巡人员必须携带必备工具。

(五)巡人员要具有高责任心及发现问题及反馈。

(六)巡记录要填写及、真实、完整、齐全。

十条  高速公路日常养护巡分日常巡、夜巡、定期检、特殊检。

()日常巡 指平常了掌握路况和交通运行状况等进行巡视。

、巡主体养护所(队)巡人员

、巡方法巡人员进行巡准备工作应认真检巡车辆和通迅络设备技术状况核巡交接班记录制定巡方案等。

巡程巡车辆应按规定开启示警灯具车速般控制0k以。

掌握公路技术状况变化并对重结构物和路段巡情况作记录

巡结束巡人员应认真整理巡记录作交接班工作。

3、巡容路基、路面、桥涵、隧道等构造物及绿化、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完程。

、巡频率每天对责任路段双向不少次。

(二)夜巡指了检夜照明和标志、标线技术状况而进行巡。

每月进行次由养护所(队)巡人员完成。

每次巡结束应作巡记录对发现问题提出处理见。

(三)定期检指了掌握高速公路及附属设施技术状况制定养护工程计划和评定公路使用质量而实施检。

、检人员路段运营管理单位养护部门责组织相关人员参加。

、检方法采用步行和车行相结合定性与定量观测检相结合重要情况应摄影或摄像。

3、检容路基、路面、桥涵、隧道等构造物及绿化、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对日常巡不易调了部位、地带应重看。

、检频率每季组织次。

桥涵根据《公路桥涵养护规》(G 00)及省局相关制要确定。

(四)特殊检指发生洪水、台风、地震、冰雪等然灾害和可能对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造成较破坏异常情况所进行检。

、检人员路段运营管理单位养护部门责组织相关人员参加。

、检方法采用车行主车速适当降低。

特殊检应携带通迅设备和安全标志以便沟通情况采取应急措施;检沿线养护材、设备、技术力量和抗灾能力合理制定防灾措施恢复原有技术状况提供策依椐检结束应及提出专题报告。

3、检容路基、路面、桥涵、隧道等构造物及绿化、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检频率根据实际情况定。

(五)专项检测由路段运营管理单位养护部门委托检测单位对公路技术状况进行专项检测。

具体检测容和实施办法按照《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G 0007)和省高管局相关制执行。

十二条  路基巡容主要巡路基稳定性边坡水毁情况路肩是否有杂物堆积排水设施是否齐全畅通挡土墙等路基构造物是否发生位移变形等。

十三条 路面巡容主要巡路面有无影响交通安全堆积物、抛撒物、油污、积水、积雪等。

路面是否有新出现影响交通安全坑槽、坑洞、拥包、桥头跳车等病害。

十四条 桥梁、隧道等构造物巡容主要观测桥面铺装有无损坏伸缩缝、泄水孔有无堵塞上下部结构有无破损、变形桥梁栏杆、桥头示警桩、桥名牌、限标志等是否齐全整洁完桥下河道是否有非法挖砂取土等现象。

检隧道有无明显渗水、灯光设施是否完隧道洞口上方边坡是否存落石、积冰、积水圬工体是否破损吊顶及装是否清洁、脱落突起标志是否损坏或表面脏污影响使用功能。

十五条  绿化、沿线设施巡容主要检护栏等防护设施有无缺少损坏各种交通标志标线(含凸起路标)有无残缺、变形、歪斜、污染、颜色不鲜明可变信息板有无故障里程碑(牌)、米桩(牌)、轮廓标、防撞桶等设施有无缺损、褪色、剥落和污染等情况。

检沿线绿化植物抚育管理记录新发现缺株、死株、病虫害、妨碍视距、影响交通安全、遮挡标志牌等情况。

十六条 巡档案与报告规定 ()巡档案总体要是按日记录、按月整理、按年归档。

人员巡程每日应及填写详细巡记录并对巡发现路况病害或缺陷应分类整理分类上报。

对巡记录应按月整理成册按年归档。

(二)巡发现路况病害或缺陷如属修、修养护容 养护所(队)应及整理路况巡上报路段管理单位养工科(部)由养工科(部)按有关规定及安排修和修工程施工对病害进行处治;如属日常养护养护所(队)应按有关规定及下达维修通知单或任及按有关要进行维修并做相应维修记录维修完成养护所(队)应及组织进行验收并做验收和相关统计整理等工作。

四   检与考核 十七条   各运营管理单位应加监督力制定相关制及奖惩措施并采取定期检与抽相结合方式对高速公路日常养护巡工作进行检、管理、考评。

十八条  省高管局对各单位采取不定期抽和定期检并将结计入年终考评。

五  附则 十九条 制由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责释。

二十条 制00年月日起执行原制执行日起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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