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民医院安全保卫管理

第五人民医院安全保卫管理。

安全保卫制度。

1、配合有关部门经常进行形势教育、法制教育和社会主义道德品质教育,发动群众与坏人坏事作斗争,与公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

2、值勤室严格执行探视制度和会客制度,凡从院内携公物外出,值勤室要进行查验。值勤室、文印室要保管、转递好机密文件及特种邮件,切勿丢失。

3、按部门性质不同,设置各种防火、灭火的设施、器材,定期检查更换,保证有效。对防火重点单位要经常检查、督促,消除隐患。

4、对档案室、财务科、配电房、总机房、危险品仓库及有贵重仪器设备的要害部门,要落实安全措施,经常检查巡视,防盗防破坏。

5、经常巡视院内各处及基建工地,禁止小贩及拾荒者进入院内,遇有可疑及身份不明的人,要查明后放行。

6、保卫国家机密,文件、印章妥善保管,防止内部人员失密、泄密,防止坏人窃密。

7、对特殊中毒、外伤等情况,应迅速做好现场初步调查,必要时报告公安部门,在医护人员进行抢救时,做好协同有关处理工作。

8、遇有首长、外宾来院,切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保密制度。

1、全院干部、群众都要认真执行国家的保密法规和各项保密制度。

2、认真做好机要文件、档案、重要会议内容、科技成果、正在研究的科研项目、有价值的药物制剂配方、党组织党员统计报表和其它保密事项的保密工作。

3、机要文件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每年进行一次清退,不携带机要文件出入公共场所。

4、做好涉外保密工作。

5、院保密委员会负责进行保密教育和检查,督促有关科室制定保密措施、落实保密责任制。发现失、泄密问题,除及时向上级机关报告外,要立即进行追查、视情节轻重给于当事人必要的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工作人员基本情况保密制度。

1、全院职工必须加强安全意识,提高警惕,在思想上高度重视保密工作,重视防范违法犯罪和突发事故。

2、严禁工作人员将本人或他人的家庭基本情况、特别是家庭住址透露给精神病患者。

3、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将精神病患者带至家中,不得引导精神病患者去本院工作人员家中就诊治疗。

4、工作人员不要把本人办公室或病区的钥匙私自借给患者及其家属,不要把有关医院工作人员的资料交由病人查阅。

5、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发现有关危及本人或家庭安全的苗头,要及时向院保卫科汇报,并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

1、管理人员必须有较强的责任心,具有一定防火防爆安全的专业知识。

2、严格执行易燃、易爆、危险品安全管理规定,切实做好防火、防爆、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的防范工作。

3、严格执行"易燃、易爆、危险品运输规则"办理准运证等手续。

4、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贮藏、保管,必须按有关规定要求避光、阴凉、低温、干燥、通风的专用仓库保管,严格控制"明火"进入仓库内,配齐消防器材,确保安全

5、做好出入库领用登记。帐册清楚,安全使用。

6、危险品仓库实行专人负责管理,库内危险物品必须根据其性能分类存放;建立单独台帐,帐册清楚,帐物相符。

7、严格执行出入库领用制度,做到品种、规格、数量一致,审批手续完备。

8、严禁携带火种进入库房,库房内禁止吸烟。

9、库房内不得存放其它杂物,保持阴凉、干燥、清洁、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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