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税式改革与“黄宗羲定律”】黄宗羲定律怎么理解

编者按近温宝总理人会议上谈农村减问题提到了黄宗羲定律

了助者了这问题特先生。

我们温宝总理讲话有关报道黄宗羲有关论述出处《明夷待访录田制三》并陆续刊登有关和报道请。

近年农民担问题日益成策层、理论界和社会众关对象。

而减年年讲担逐年增已成我国济繁荣抢眼暗。

人们从纯财政角提出并实践了许多对策如绝对量控制、担率控制、发放担卡、压缩财政开支等等而并税除费征收方式改革则似乎是人们讲得多些论者还称治策。

我是赞成定条件下并税除费因当前税轻费重弊确十分突出。

但应当强调是并税除费不是治策而且如无其他改革配合它治标效也不能期望太高甚至某种制环境下它长期效可能是适得其反。

这方面我国历史上教训不少财政史上所谓黄宗羲定律就很发人深省。

被称国启蒙思想明清际儒黄宗羲那锦衣卫、东西厂特政治和清歌漏舟痛饮焚屋痞子世风葬送了明王朝、儒生们抗清也已完全失败痛定思痛不仅对明王朝而且对整传统体制都进行了深刻反思。

他以天下公儒信条武器不仅对专制君主制而且对秦以两千年法制、政治上外朝制、科举选官及胥吏制、军事上兵志与方镇制、济上土地制与赋役制、以及宫宦官制、学校制等都进行了系统评论。

其他批判条鞭法而要恢复赋役分征似乎显得颇保守。

但只要我们不抱有越晚近东西越进步先入见就应当承认他批判是极有洞见而且他评论实际上远远超出条鞭法身对传统帝国千年以农民担问题及其方法根缺陷也堪称认识深刻。

他这些话对我们今天面临类问题也不无启示义。

包括条鞭法历代并税式改革连易知由单这样配套措施国历史上都是屡屡出现。

由我国传统赋役历就有明税轻、暗税重、横征杂派无底洞弊病而专制王朝费用刚性增长条件下财政安排只能量出制入而不能量入出。

克胡征乱派弊、减少税收途流失和官吏层层贪污饱并税除费简化税则就成主流改革思路。

仅明清两代便搞征法、串铃、条鞭、地丁合等等。

其宗旨都是要把从朝廷到基层明暗正杂诸税(赋、役)悉并条切总征。

并下令不得再征他费,往往还给农民发放易知由单(法定税目表)允许农民照单纳税并拒纳所列税目以外杂派

般说上述改革都可以短期使向丛弊清。

[]然而它长期效却无例外地与初衷相反。

原因很简单原税种繁多虽有官吏易上下其手弊但这些税种包括了能够巧立切名目也使者难以再出新花样。

如今并而诸名目尽失恰人新立名目创造了条件。

稍移人们忘了今天正税已包含了以前杂派旦杂用不足便会重出加派。

黄宗羲精辟地把它总结积累莫返害他说唐初立租庸调法有田则有租有户则有调有身则有庸。

租出谷庸出绢调出缯纩布麻杨炎变两税人无丁以贫富差。

租庸调名浑然不见其实并庸调而入租也。

相沿至宋尝减庸调租而复敛丁身钱米。

世安谓两税租也丁身庸调也岂知其重出赋乎?使庸调名不何至是耶!故杨炎利者少而害世者矣。

有明两税丁口而外有力差有银差盖十年而值。

嘉靖末行条鞭法通府州县十岁夏税、秋粮、存留、起运额徭、里甲、土贡、雇募、加银例条总征。

使年而出者分十年及至所值年如余年是银力二差又并入两税也。

几而里甲值年者杂役仍复纷然。

其又安谓条鞭两税也杂役值年差也。

岂知其重出差乎?使银差、力差名不何至是耶!故条鞭利者少而害世者矣。

万历旧饷五万其末年加新饷九万崇祯又增练饷七三十万倪元璐户部合三饷是新饷练饷又并入两税也。

至今日以两税固然岂知其所以亡天下者斯乎!使练饷、新饷名不改或者顾名而思义可知也。

嗟乎!税额积累至民得有其生者亦无几矣。

[]这思是说唐初租庸调制分土地税(即租征收谷物)、人头税(庸征收绢)和户税(调征收麻布)。

晚唐杨炎改革两税法全都以贫富(即占有土地多少)标准征收虽然没有了户税和人头税名目其实这两项征收已并入了土地税。

相沿至宋朝直没有从减户税和人头税然而却外重又开征新人头税目(丁身钱米)。

人习以常认两税只是土地税丁身才是户税和人头税其实那是重复征收

如当初不把庸、调名目取消何至?所以杨炎税制改革有利却给世留下害。

到明代两税、丁口税外又征劳役(力差)和代役租(银差)是十年轮次。

嘉靖末年改革条鞭法把两税、丁口、差役和各项杂派全都归并到起征收原每十年轮值年差役担如今分摊到十年里征收了。

这实际上是把银、力二差又归并到了两税

但不久每到轮值年各种杂役又纷纷派了下。

人习以常认条鞭只是两税而杂役则是该着轮流当差谁知道那也是重复征收?如当初不取消银差、力差名目何至?所以条鞭法也是有利却给世留下害。

到明末朝廷又先加派旧饷(辽饷)500万两新饷(剿饷)900万两和练饷730万两。

户部尚倪元璐要改革又把三饷归并实际上是把这些杂派又并入了正税(两税)。

如今(黄宗羲写作清初)人们以两税征理所当然岂知其包含三饷加派正是导致明朝灭亡原因!设若三饷名目不改人们或许还会顾其名思其义知道这是税外加派?院笤偌硬坏昧恕L炷模≌庋?扛母镆淮危?旱图又匾徊悖?习傩栈褂猩?仿穑?就这样历史上每搞次并税改制就会催生出次杂派高潮。

现代有史学把这黄宗羲定律用公式表示[3]即两税租庸调+杂派王安石免役钱法两税法+杂派租庸调+杂派+杂派条鞭法王安石税法+杂派两税法+杂派+杂派租庸调+杂派+杂派+杂派倪元璐税法条鞭法+杂派王安石税法+杂派+杂派两税法+杂派+杂派+杂派租庸调+杂派+杂派+杂派+杂派地丁合租庸调+杂派+杂派+杂派+杂派+杂派通式b+x。

式b次改制新税额原始税额x杂派改制次数。

显然这是累进算术级数。

正是出对这定律恐惧明清些县志作者便《赋役志》类节里把已归并各种杂派名目不厌其烦地列出并告戒事者切勿轻言归并税则以贻患。

黄宗羲对这类改革看法也许比我们今天些评论更深刻。

正如今天人们常说军机处类措施根了相权问题样人们往往也说地丁合类措施根了力役或人丁担等问题。

但研究者很快发现早宋代摊丁入亩趋势已普遍出现[]钱物代役更是汉朝算赋、晋代户调、唐朝丁庸和宋代免役钱等多次实行。

而清代摊丁入亩也不是明代条鞭法又次重复因而有清代条鞭法说。

[5]实际上力役或人丁担不久又合并地丁银外重复出现到晚清、民国地丁属地差徭属人[6]又成了各地常规。

黄宗羲定律实际上是专制王朝代又怪圈。

从并税改制到又次杂派高潮周期与所处王朝盛衰阶段有明显关系。

王朝治世吏治相对清明这周期较长改制积极效也持续较久。

王朝衰世吏治腐败周期就会缩短。

唐初租庸调并徭役丁庸维持了较长但唐晚期两税法就衰败得非常快。

仅十年左右弊端即已丛生。

正如陆贽所说[7]两税以历以农民担重年标准把量临杂派并入其而这些杂派财政如是有可能减免。

如今并入常税已是采非法权令以制总无名暴赋以立恒规。

然而很快两税外又出现了急备、供军、折估、宣、进奉等等临加派成常附加税。

而且代役税已并入两税很快又另有以召雇名征役以和市名科配。

陆贽认这都是并税改制惹祸。

上引黄宗羲话也表明从条鞭到倪元璐税改并税引发新杂派潮周期越越快了。

当然以黄宗羲定律完全否定并税式改革是不对。

历史局限下没有别办法这种改革至少可以起到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效连这样改革都不搞就真是因循守旧了。

两税法、条鞭历史上都算是成功。

史往往把陆贽这样人视保守派(黄宗羲有启蒙思想名人们就不太说他)这也不能算错。

关键问题并税式改革可以搞但光有这样改革是不够。

公民作纳税人权利如长期受到忽视如他们总被视耕田奉上草民那么任何单纯税改都不能根问题。

995997年笔者些农村税改试县已看到那种积累莫返害苗头。

[8]而当位乡镇官员话给我印象很深他说并税改革确那些统筹、摊派什么农民要就是不交你还真没办法。

如今合并成皇粮国税农民再不交那就是抗税了我就派出警察抓人啦!如这样想法成实行并税出发其危害可以想见。

因我认其他改革(尤其是乡村民主、村民治改革)不能配套情况下并税式改革是有定风险。

即使从治标角讲绝对量控制(定死征收绝对额而多年不变不搞什么农民收入分几类软性相对指标财政上厉行量入出而杜绝量出制入)也比并税式改革更重要。

能控制住绝对量再用并税式改革防止征收额流失才有义。

而如今有并税式改革却是作绝对量控制难以指望条件下对策这就难以避免黄宗羲定律陷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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