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大学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党费收缴规定

外国语学党费收缴使用管理规定

按照党规定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起码条件是党员党组织应尽义。

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是党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项重要工作。

了适应形势发展要进步加强和改进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现作如下规定

党费收缴

条 按月领取工党员每月以工总额相对固定、常性工收入(税)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总额相对固定、常性工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职工、级别工、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薪级工、绩效工、津贴补贴;机关工人岗位工、技术等级(职)工、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收入固定部分(基工、岗位工)和活部分(奖金)。

二条 党员交纳党费比例每月收入(税)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收入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5000元以上至0000元(含0000元)者交纳5%;0000元以上者交纳%。

三条 实行年薪制人员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薪酬收入计算基数参照条、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四条 不按月取得收入体营者等人员党员每月以人上季月平纯收入计算基数参照条、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五条 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按%交纳党费

六条 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元元。

学生党员、下岗失业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党员、领取当地低生活保障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元。

七条 交纳党费确有困难党员党支部研究报上级党委批准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八条 预备党员从支部会通其预备党员日起交纳党费

九条 党员般应当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党支部交纳党费

持《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党员外出期可以持证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十条 党员收入发生变化从按新工标准领取工当月起以新工收入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十条 党员愿多交党费不限。

愿次多交纳000元以上党费全部上缴央。

具体办法是由所基层党委代收并提供该党员简要情况通省、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央直属机关工委、央国机关工委组织部国院国委党委、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组织部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交央组织部

组织部给人出具收据。

十二条 党员应当增强党员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

遇到特殊情况党支部可以每季交纳党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交纳或者补交党费

补交党费般不得超6月。

十三条 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党员其所党组织应及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

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月不交纳党费党员按行脱党处理。

十四条 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收缴党员党费不得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不得要党员交纳规定以外各种名目特殊党费

二、党费使用

十五条 使用党费应当坚持统筹安排、量入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原则。

十六条 使用党费要向有困难基层党组织倾斜。

十七条 党费必须用党活动主要作党员教育费补充其具体使用围包括()培训党员;()订或购买用开展党员教育报刊、、音像制品和设备;(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工作者;()补助生活困难党员;(5)补助遭受严重然灾害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十八条 使用和下拨党费必须集体讨论定不得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

十九条 请下拨党费请示应当向上级党组织提出不得越级申请。

上级党组织下拨党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三、党费管理

二十条 党费党委组织部门代党委管理

党费具体管理工作由党委组织部承办。

二十条 党费具体财工作由党委组织部指定专人责。

党费会计核算和会计档案管理参照财政部制定《行政单位会计制》执行。

二十二条 党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对党费管理工作人员培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水平。

党费管理工作人员必须先培训上岗。

党费管理工作人员变动要严格按照党费管理有关规定和财制办交接手续。

二十三条 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要作党公开项重要容。

党委组织部应当每年向级党委和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报告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向下级党组织通报。

党支部应当每年向党员公布次党费收缴情况。

二十四条 党委组织部每年要检次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总结验发现问题及纠正。

二十五条 对违xxx费收缴使用管理规定依据《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严肃处触犯刑律依法处理。

二十六条 规定0年月30日起施行规定规定不致以规定准。

二十七条 规定组织部责释。

z外国语学党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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