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整治“两个清单”公示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61号)、《省人民政府关于整治煤炭行业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的通知》(云政发〔2020〕9号)等要求,市、县两级人民政府结合实际,反复论证,逐矿研究提出了保留煤矿、退出煤矿两个清单,报经省煤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同意。

现对全市煤矿整治两个清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即2020年5月6日5月15日(注5月9、10日不放假正常上班)。

公示内容存有异议的,公示期间可向市煤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实名反映并告知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8743198070,通讯地址:市能源局法规科。

附件:市煤矿整治保留煤矿和退出煤矿清单人民政府 2020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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