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外贸电子商务的风险与规避

【摘要】研究外贸电子商务风险与防范措施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外贸电子商务风险主要体现在网络技术、信用、法律电子商务治理、信息与电子支付等方面,外贸企业应重视技术研发与应用,推动法律与政策环境建设,建立约束性电子商务信用机制,慎重选择第三方外贸电子商务平台,提升信息化水平,加强电子商务治理,以规避和防范电子商务风险

【关键词】外贸 电子商务 风险 规避      一、引言      外贸电子商务风险是指由于外贸电子商务活动中存在的不确定性而导致外贸电子商务主体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外贸电子商务是一种风险贸易活动,其风险既有来自外贸企业内部的,也有来自电子商务交易对象间的和外贸电子商务交易平台——Internet的。

治理和降低其风险的第一步就是要意识到这些风险的存在;然后,在全面识别外贸企业电子商务风险的基础上,研究降低和规避风险的方法,构建风险防范体系。

二、我国外贸电子商务主要风险      1、网络技术风险   安全是外贸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时最担心的题目,也是影响外贸企业有效开展电子商务的重要因素之一。

多年来,我国网民对安全的担忧一直居高不下。

据2006年7月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1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目前,有70.1%的网民用于上网的电脑在最近半年内受过病毒或黑客的攻击,61.5%的网民不进行网上交易的原因是交易安全得不到保障。

外贸电子商务活动中存在的网络与计算机技术题目,即技术风险,正是造成外贸电子商务安全的主要原因之一。

主要包括:网络产品风险网络基础风险、数据存取风险与加密技术风险

2、信用风险   从电子商务登陆中国以来,诚信一直都是影响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瓶颈之一,信任的缺失已成为当今电子商务发展的主要障碍,我国网民对厂商信用的担忧近几年来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如图一)。

信用风险亦是外贸企业电子商务交易中的主要风险之一。

由于国内外客户与外贸电子商务企业通过计算机网络和相关信息平台进行交流,双方减少或失往了面对面直接沟通的机会,这种虚拟性特征,使电子商务比之传统贸易存在更加严重的信用风险

主要包括:由电子商务贸易伙伴引起的信用风险、由外贸电子商务企业引起的信用风险、由电子商务的技术特性引起的信用风险等。

3、法律、法规与制度风险   外贸电子商务法律和制度方面的风险主要起因于相关电子商务立法的滞后和全球环境下各国法律和制度的差异。

立法的滞后严重制约我国外贸电子商务的发展,在法律不健全的条件下,企业只能做到尽量不违反现行法律,但企业会担心今后碰到法律冲突[4]。

外贸企业即使能够完全做到符合本国法律和制度,也难免会与他国法律发生冲突,各国电子商务法律和制度的差异使外贸企业不可避免地陷于风险之中。

我国外贸电子商务当前最主要的政策环境障碍是对电子合约的保护不足,电子商务立法不成熟,相关法律不健全,电子合同执行与监视难,在行政许可法框架下政府对电子商务推进的职能和作为模糊不到位。

另外,国际电子商务标准、税收和法律的复杂性方面,不同国家的语言、文化、习惯做法不同,技术差异,概念不同一,本来就有不同的标准、税收和法律,而新的电子贸易方式又给现行制度和规则带来了很多难以克服的题目。

4、企业电子商务治理风险   外贸企业电子商务治理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流程再造风险

电子商务是一种基于网络的新型商务模式,企业必须重新设计和建立企业内部及组织间的商务流程

然而企业内部流程与外部合作流程的改进并非一挥而就,对于外贸企业来说,整个贸易过程不但涉及企业内部各部分、各贸易伙伴、银行、运输系统,还涉及海关、保险、商检、税务等几十个部分,在这繁琐而复杂的系统中,不但外贸企业内部电子商务流程再造至关重要,而且各贸易伙伴及相关部分的业务流程再造也直接影响外贸企业电子商务的成功实施。

其次,交易流程治理风险

电子商务过程中,贸易双方通过网络洽商、传输电子文件、签订电子合同,由于这些环节中的电子商务治理对我国尽大多数外贸企业来说直到现在都是一个新课题,因此使外贸电子商务流程存在大量的新而复杂的治理风险

最后,职员治理风险

职员治理企业电子商务安全治理的薄弱环节。

近年来,我国计算机犯罪呈现内部犯罪的趋势,其主要原因是员工职业道德修养不高、安全教育和治理松懈、制度不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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