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异地转移接续

问《城镇企业职工基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暂行办法》适用哪些人员?。

答适用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养老保险所有人员,包括农民工、已按国规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

问跨省流动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应如何办理?。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地就业参保,户籍所地相关社保办机构应其及办理接续手续;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地就业参保,由新参保地社保办机构其及办理接续手续

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0周岁,应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养老保险关系,新参保地建立临基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人全部缴费

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将临基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全部缴费息,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参保人员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养老保险费,不受以上年龄规定限制,应调入地及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手续

问跨省流动就业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应如何领取待遇?。

答基养老保险关系户籍所地,由户籍所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养老保险待遇;基养老保险关系户籍所地,而其基养老保险关系所地累计缴费年限满0年,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养老保险待遇;基养老保险关系户籍所地,且其基养老保险关系所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0年,将其基养老保险关系回上缴费年限满0年原参保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养老保险待遇;基养老保险关系户籍所地,且每参保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0年,将其基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金归集到户籍所地,由户籍所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养老保险待遇

参保人员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合待遇领取条件,按照规定,以人各年缴费工、缴费年限和待遇领取地对应各年岗职工平工计算其基养老金。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应如何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手续?。

参保人员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养老保险关系缴费,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办机构提出基养老保险关系接续面申请。

参保地社保办机构5工作日,审核移接续申请,对合办法规定条件,向参保人员原基养老保险关系所地社保办机构发出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

原基养老保险关系所地社保办机构接到接收函5工作日,办理接续各项手续

参保地社保办机构收到参保人员原基养老保险关系所地社保办机构移基养老保险关系和金,应5工作日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刊政策咨讠旬顾问闻健 相关热词 接续有关规定暂行办法企业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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