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维修厂车辆进出厂登记制度

汽车维修车辆出厂登记制度。

1. 维修车辆进厂维修,由业务部门负责在进厂登记本(或电脑)上做好登记工作,记录进厂时间、车型、车牌号、驾驶员姓名、车辆所属单位、驾驶员报修项目、车辆装备的齐全情况(如有缺件应详细记录)、油箱中存油量等内容。

一般情况下,随车工具等与车辆维修无关的物品由托修方自行保管。如需置于车内,应清点登记并上锁。

登记完毕后双方经手人员共同签字,办理车辆移交手续。

2.业务部门应对进厂车辆进行标识,待修车、在修车、竣工车应分别在不同区域停放,以免发生意外。顾客车辆由厂保卫部门负责看管。

3.车辆修竣检验合格后,由厂方通知托修人验收付款,然后由业务部门与托修人当面按进厂登记清单清点交接交接双方在交接单上签字。交接完毕后由业务部门出厂登记本中做好记录,并开具出厂证,厂门卫凭出厂证查对车牌号后放行出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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