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三命题] 假言命题是什么意思

三联版的《研究者丛书》第六种《理解的命运》(作者殷鼎)展示了一个当代西方解释学(Hermenutics)的情景面貌。

理解”(Understanding)是这个学说的理论基石。

这里,在我看来作为哲学解释学的“理解”拥有三个方面突出的涵意:理解作为“人存在方式”;理解作为“社会人文科学方法论”;理解作为“人的自我理解”。

德国哲学家海德格尔(Heidegger)在《存在与时间》一书中首次提出并论证了“理解是人的存在方式”这一解释学命题

人与存在本质上是一种时间性的关系,因为存在通过人的理解,在时间过程中展开出来。

因而“人的存在包括了他在时间中的过去、现在和正要展开的未来,人的理解同样包括着人的过去、现在,并使人认识到他在未来存在的可能性”(第256页)如此“海德格尔对人类存在的时间上的分析,令人信服地显示了理解不是人的主体属性之一,而是人自身存在方式”。

(加德默尔语见《真理与方法》)   理解作为存在方式,那么人在理解中意识到存在的意义与价值。

在这个意义上,作者开篇第一页上写着:“由理解酝酿生存的意义,浸透于人生的各个方面――意图、情绪、思想、价值,理解展开的是一个人存在的精神世界”。

人是生活在现实中,理解现实、现实地看待世界,这是一个人维系其“精神生存”的基本。

否则如果一个人混然乏识盲目地走向自身的毁灭,这将是一个悲剧。

解释学大师德国的威廉・笛尔塔(WilhelmDilthey)的名作《人文科学研究导言》一书中对社会人文科学同自然科学知识的本质区别作了两方.面阐释并提出著名的解释学命题:“自然需要解释;人则必须理解

”   作为人从他历史中所接受的一切的“偏见”(亦即人的历史存在)是理解的前提。

理解者既是能进行理解的认知主体,同时又是一个作为人生的一部分、一种文化承担者、一个正在进行自我认识的历史存在的客体;因而对一部社会人文科学作品意义的理解势必打上理解者的印迹。

揭示这个介于人与社会人文作品之间的“第三者”即为理解者的良心,理解得愈客观,其良心亦愈忠诚;然而这个境界的实现,有待遵循“由整体理解(理解者的前理解)运动到部分(传统统一部分)又回到整体的理解(理解者所达到的理解)”(加德默尔语)的进程。

理解同时作为“人的存在方式”与“社会人文科学方法论”,那么在解释学中并存着二个相悖的命题

前者是目的论,后者为手段论。

然而在我看来,这正吻合了解释学所倡导的理解结论的未完成性。

解释学命题是发展的。

当代解释学已提出“理解即自我理解”之第三命题

这样二个貌似矛盾的命题又在偶尔的黑格尔式的综合中达到了解释学的“客观之心”。

理解“从根本上讲不是方法论问题”(加德默尔语)理解是人的存在方式,本身就是人自身,不应该视自身为手段,所以理解不只是手段,理解自身即是目的。

哲学解释学认为理解、解释和应用同是理解过程中的成分。

反回自身即是应用。

解释学的“基本思想是,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人把他的哲学思辨置放于完整未分的经验整体之上,也就是说,置于现实的完整性上”(笛尔塔语)这种“置于现实的完整性上”所体现的正是对人的关切、对生活的关切、对人自身的关切。

在古希腊特尔斐的神殿上,曾铭刻着这样一句名言:“认识你自己”,理解正是在“你”中再发现“我”的自我认知方式

尔塔与尼采是同时代人,他曾指责尼采哲学只强调个人的生活与非理性的直觉本能。

在笛氏看来,生活或人生的主要范畴应包括“理解、意义、价值、活动、时间、经验、目的、动机、方法以及内心世界和外部表现等。

”(第236页)同时人自身也提供了理解人生的方式和范畴,这就是:“历史、理解、解释和践行”。

(第236页)按着解释学的思路,那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调查报告《学会生存》(LearningtoBe)一书中所提及的关于人的观点是正确的了:由于人在生理、心理上的尚未完成性,可以说“人永远不会变成一个人,他的生存是一个永无止境的完善过程和学习过程”,人的生活就是一种不停的理解活动。

理解作为一个学说的理论基石只出现在解释学中,然而作为一个哲学范畴贯穿于全部哲学史。

在柏拉图奠基的理性主义哲学渊源中,理解作为“理性之表现”;在生命哲学与神秘主义所创导的非理性哲学传统中,理解只是“直觉和悟力之睿智”。

所以在传统哲学理解都没有取得它本来应有的包容兼理性、经验、直觉、以及人自身的历史存在的突出地位”。

(第4页)当代哲学解释学所致力的正是这么一种努力。

(《理解的命运》,殷鼎著,三联书店,一九八八年版,3.00元。

)。

0 次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