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实现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
要避免基金征缴和支付上的大幅波动 下载论文网 /3/view—12950188.htm 人社部网站8月25日消息,人社部、财政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的指导意见》。
《意见》明确,省(区、市)在参保范围和参保对象、费率政策和?U费标准、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办法、待遇支付标准、经办流程和信息系统等五个方面统一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地方实行基金统收统支管理,其他地方也可以在省级建立调剂金,由市(地)按照一定的规则和比例上解到省级社保基金财政专户集中管理。
《意见》提出,要做好政策标准平稳衔接,避免基金征缴和支付上的大幅波动。
4 次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