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中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一、宗旨:协助学校、年级做好学生的各项工作使年级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更加科学高效,形成尊师重教人人有责的社会风尚。
二、组织机构:由五人组成,设主任委员一人,委员4人。
三、议事原则:广泛征求家长意见,委员会集体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形成决议由主任委员负责或指定专人执行。
四、基本工作:
2.家长要保障学生的生活质量,身体健康并对学生进行遵纪守法教育。
3.负责周六、周日补课,晚夜自习的生源组织、教师聘任,费用收取,管理发放。
5.协助年级做好日常教学工作,监督周六、周日,晚夜自习的落实,审核奇料的使用情况。
6.及时搜集家长和学生、对学校、年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给学校、年级和教师。
7.参与年级重要问题的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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