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小区保安督察巡检工作规

物业小区保安督察巡检工作规。

一、目的:

督察巡检其目的是加强物业公司保安队伍作风纪律,岗位正规化建设,在各物业小区树立一支"文明之师威武之师"保安新形象。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小区保安队的各项工作检查。

三、督察队职责:

1、公司及部门领导负责巡检组织安排,监察巡检过程的合理性,有效性,并对督察队员工作质量进行考评;。

2、各小区管理处主任或保安队长协助负责巡检分工记录工作。

3、专职督察队员负责督察工作实施,处理结果,统计、反馈、跟踪工作。

四、巡查管理办法:

1、巡检的组织:专职督察队由4-5人组成,由专职成员李知勋,周清文,司机兼职,公司领导,各小区保安队长或管理处主任轮流协助执行。

2、巡检时间:每月不少于10-12次,每周不少于2-3次,不定期,不定时进行。

3、巡检内容:(见附表1)。

A查岗查哨。

B安全防范。

C消防管理。

D车辆检查。

E仪表仪容。

F卫生检查。

4、巡查的方法。

A采取随时检查的方法。

B查看各类值班登记表的填写。

C采取眼看,耳听等感觉行为的查看办法。

5、执行巡检人员须及时填写巡检记录表(附表2)。

五、巡查结果的处理

1、检查违规处理

(1)、巡查过程中,发现有违章值勤人员犯一般过失的给予当场批评指正,对当事人2次犯同类一般性过失的,按相应扣款办法处理

(2)、值勤人员值勤时犯了严重过失的,按保安大队制定的保安违规扣款细则(附表3)进行处理

(3)、巡查人员填写回执条(附表4)对违规队员所违反的那一条由当班班长负责签收,由班长转交管理处队长、主任结合违规人员日常工作的表现进行处理

2、巡查人员巡查小区处理问题武断造成其他负面影响,由公司领导给予从重从严处理

3、巡查结束后,对不合格的服务当场反馈给当值负责人,说明违规具体的原因,指明正确的改进方法,并协同研究应采取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4、巡检情况须及时以书面形式呈交主管部门(服务质量管理部,保安大队)主管部门对巡检情况进行汇总,然后以简报形式向各管理处通报,及时纠正和预防,杜绝类似的问题在其它小区发生。

5、主管部门对于巡检中发现带有普遍性的不合格项,必须对其进行纠正,作出预防措施报告,向公司分管领导汇报,经审核后通知各管理处执行。

六、文件和记录。

1、巡查汇总表。

2、巡检记录表。

3、保安违规扣款细则。

4、保安违规回执条。

编制审核。

批准生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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