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事审批管理规定
总 则 条加强集团公司外事审批管理根据央外事领导组和国院对派遣临出国人员出国(境)和邀请国外人员华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规定。
三条集团公司外事办公室是责集团公司、专业公司、子公司和控股公司人员临出国(境)审批工作职能部门承办出国(境)任批件办理出国(境)人员护照、签证和办理国外人员华邀请事宜。
各部门、各公司应设立机构或指定人员责单位外事工作外事人员应相对稳定。
五条集团公司人事部是责集团公司各部门人员、专业公司人员和子公司正副总理(人事档案关系集团公司)政审工作职能部门承办上述人员出国(境)政审批件。
没有人事部门专业公司和子公司要指定专人责办理单位人员出国(境)政审事宜。
六条各地子公司组团出国(境)访问原则上应向 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申办。
必要集团公司可根据子公司申请报告向当地有关部门出具委托或任通知。
七条集团公司出国(境)任主要包括出国考察、出国展览、参加贸会议、技术交流、济贸易谈判、财结算、进口货物和设备验收、签订协议或合以及劳输出、短期或长期外派工作等。
邀请华事项主要包括邀请国(境)外人员华进行技术交流、贸洽谈、签订协议或合等。
二 外事审批程序 八条出国(境)和邀请华工作政策性强集团公司各部门、专业公司和各子公司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各项手续。
九条出国(境)工作程序呈报出国(境)任申请报告;下达任批件;办理政审手续并下达政审批件;办理护照和签证。
()出国(境)任申请报告由有出访任并责组团部门和公司行撰拟上报。
容包括出访国、出国任、旅行路线、往返、出访人员、费用支出等出访人员不得擅绕道、增访国或地区如确属业必须事先请示集团公司外事办公室报总理批准。
(二)出国(境)任报告由外事办公室审核(必要有关部门会签)报集团公司领导审批向有关单位下 达出国(境)任通知。
如出访团组有外单位人员由外事办公室按授权围和规定责向该单位下达出国(境)任通知。
(三)出国(境)人员单位应对拟派出人员政治立场、业素质、思想作风、近期表现。
身体状况及庭情况等进行如实填写实事是地写出审见报人事部进行政审。
(四)凡人事档案关系不集团公司人员须由所单位办理政审批件和出国护照;子公司人员、借调人员和聘用离退休人员须由原所单位办理政审批件和出国护照。
(六)出国(境)人员持政审批件交外事办公室由外事办公室统办理护照和签证手续。
十条邀请访工作程序 ()集团公司有关部门、专业公司、子公司和控股公司提出邀请访报告(容应包括访者国或地区、访人姓名、身份、人数、访目、日程安排、接待方案等)报集团公司领导批准由集团公司外事办公室下达邀请访任批件。
(二)集团公司外事办公室责向访者发邀请函并 通报国有关驻外使(领)馆发入境签证。
(三)邀请单位责制定访接待计划(通报外事办公室备案)并组织实施。
(四)如请集团公司领导出席会见、会谈、宴请等活动邀请单位应事先将会谈方案、接待计划报集团公司外事办公室。
三 出国(境)手续办理 十条出国(境)人员政审 ()按外事政审管理规定认真填报出国(境)人员审表。
审表是关出国(境)人员政治思想、业能力、组织能力、身体状况审报告是进行政审依据。
(二)初次出国(境)人员填写(初次出国人员审表)式二份再次出国(境)人员填写(再次出国人员审表)份当年再次出国(境)可免填审表。
出国(境)审表所有派出单位责人要签署审见并加盖人事部门公。
(三)以下人员不得派出 .试用期或实习期满人员; .有政治或济问题尚审或尚结案人员; 3.受各种处分不满年人员; .身体患严重疾病或怀孕人员; 5.与出国(境)任无关人员; (四)随外单位团组出国(境)审程序上。
审合格由集团公司人事部开具政审批件外事办公室办理护照送交组团单位办理签证。
十二条出国(境)护照 (二)因公普通护照是由外交部发给出国(境)人员证件。
办理要提供正面、免冠、黑白、平光、二寸相片四张填写护照申请表和申请卡片各张并将照片背面写上姓名用曲别针别申请表上不要粘贴。
(二)出国(境)人员外期护照要随身妥善保管不得污损不得涂改不得遗失。
(三)临出国(境)人员应回国境 5 天、驻外人员奉调回国应 30 天将护照送交集团公司外事办公室不得无故拖延期限甚至无故不交。
如有丢失应写出面检送集团公司外事办公室审核报集团公司领导审批办理销手续。
十三条出国(境)签证 ()办理签证要提供出国人员护照、签证申请表、邀请函电、团组名单和照片(照片规格与护照片要相数量根据各使(领)馆要而定)。
(二)出国(境)人员签证由集团公司外事办公室统 送外交部或有关国(地区)驻华使(领)馆办理办理签证因各国情况不所和费用也有所不出国人员不得擅向有关使(领)馆催办违者将受到严肃处理。
()对涉及敏感问题及赴敏感、热国或地区(以外交部通知准)由外事办公室按规定及发电征国驻该国使(领)馆方可办理签证。
(四)对免办签证国(地区)持护照出国(境)人员由集团公司外事办公室开具出境证明并使用国 发展集团公司印;随团外单位人员由所单位开具出境证明。
四 外事审批权限 十四条出国(境)任审批报告由集团公司总理根据国院外事办公室授权围审批(如总理出差外可由指定人审批)。
十五条临赴香港团组按规定要提前季上报出访计划.集团公司领导审批由集团公司外事办公室办理手续。
十六条派往港澳地区常驻人员及多次往返人员集团公司领导审批由集团公司外事办公室报国院港澳办公室审批。
十七条集团公司副总理以上领导出国(境)或集团 公司人员出国(境)从事贸以外活动报国院扶贫开发领导组办公室批准再报农业部审批。
集团公司各部门和专业公司人员以及子公司正、副总理及其他人员出国(境)从事贸活动由集团公司审批并办理有关手续。
十八条邀请外国司局级(含)以下人员华由集团公司领导批准;邀请外国副省部级(含)以上人员华由集团公司上报国院扶贫开发领导组办公室并农业部审批。
五 外事教育 十九条加强对出国(境)人员外事教育出国(境)团组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外事纪律和有关规定。
二十条出国(境)人员外事教育按外事管理权限由集团公司外事办公室责主要学习出国常识、外派人员规定、外事纪律、保密规定等。
二十条对初次出国(境)人员由集团公司人事部和派出单位主管领导谈话做外事教育工作。
条 二十二条 系统职工单独或组团出访回国应两周写出出访报告容应包括业和遵守外事纪律情况交集团公司外事办公室。
国(境)外访问期对有违犯外事纪律行或现象团组责人应及制止并回国(境)及向单位领导和集团公司外事办公室、人事部汇报。
对情节严重要上报集团公司领导给以通报 批评直至纪律处分。
六 出国(壕)费管理 二十三条出国(境)团组应执行国有关财规定和集团公司制定出国费使用标准提倡节俭反对浪费。
二十四条出国(境)人员制装补助标准执行国有关规定出国(境)人员凭出国(境)任批件出国(境)人员工关系所单位领取制装补助费。
七 附 则 二十五条规定尽事宜按国有关规定执行也可由集团公司理办公会定加以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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