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风景区规划管理理论的研究

关于风景规划管理理论的研究 简历大全 /html/jianli/。

我国大部分风景名胜区, 尤其是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都先后编制了风景名胜区规划。但是在具体管理中,不按规划或违反规划的现象经常发生,违章建设随处可见。规划是一套,实施又是另一套。特别是近几年来一些风景区超载开发,建设失控,人口增加,城市化、商业化、人工化现象严重,使一些景区处于濒危状态。由于规划与实施的背离导致风景区屡遭劫难,人们对此感到深深的忧虑,科学的风景规划管理越发显的重要。   1目前我国风景区的主要类型   1.1城市型风景名胜区。指地处城市规划区内的风景名胜区,如杭州西湖、南京钟山等。在管理上应由城市政府直接管理,成立城市政府领本文由毕业论文网收集整理导下的风景名胜区管委会或管理局(处)或相近职能的管理部门如风景园林局、园林文物局,实行协调或统一管理。   1.2景区集中型风景名胜区。指空间上相对独立、景区连片的风景名胜区,在我国风景名胜区体系中,是数量最多的一类风景名胜区,也是我国风景名胜区典型空间形态的代表。这类风景名胜区必须建立管理机构实行区内统一管理。 思想汇报 /sixianghuibao/   1.3景区分散型风景名胜区。指景区分散且不连成片、空间上跨几个市县或地区的大型风景名胜区,因其空间上不统一,地域行政关系极为复杂,不便设立一个管理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可以采用分片而治的管理模式,即根据各景区特点和所在地区政府的要求,分别建立管理机构实行分片统一管理。   2当前我国风景规划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2.1忽视和降低对资源和环境的保护。结果导致资源恶化严重、建设性破坏频繁、管理体制混乱、保护资金短缺、规划方法落后、管理政策缺乏等等。   2.2多头规划、多头审批、重叠交叉管理的现象还普遍存在,甚至有的导致管理失灵,使风景名胜区规划管理处于极为尴尬的境地。风景区的村镇规划风景规划由不同部门审批风景规划难以控制村镇的发展,一些在核心景区中违反风景规划的村镇建设都有着合法的审批手续,一旦需要拆迁,政府将要付出高额的经济补偿。   2.3目前还尚未建立统一而系统的评价方法和标准,所以到风景名胜区具体的实际管理中,保护与利用的协调就十分复杂,难以把握。对许多开发建设活动的影响评价常常成了一些政府管理者自我决定的事。在管理中发生的长官意志式、急功近利式、盲目错位式和杀鸡取卵、竭泽而渔式的开发仍然屡见不鲜。

2.4相关法规政策衔接和协调不够。风景名胜区管理中实现统一管理的难点主要是规划管理权属存在重叠交叉,其主要原因在于相关法规政策的衔接和协调不够。尤以与自然保护区、城市和村庄集镇之间的相关法规政策衔接和协调不够表现得最为突出。与自然保护区主要反映在权属管理上,与城市和村庄集镇重点反映在规划及其管理上。   2.5管理机构和体制存在硬伤。规划管理和监督缺乏程序化,管理机构政企不分,行政管理与经营管理混同,致使统一管理职能弱化。风景名胜区上下内外的诸多矛盾,很多都源于政企不分的经营管理方式。政企不分使景区管理机构混同于一般经营机构,失去了从社会公共利益出发严格公平执法的地位,客观上削弱了管理机构的行政管理职能。   2.6规划内容和方法不完善。受以前规划实践的局限,许多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指导性、原则性的内容和规定多,强制性、具体化的内容和规定少。加上大多数风景区涉及居民和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以及受风景区投资不稳定的影响等,使得风景区总体规划内容较为庞杂,缺乏规范性和操作性,编制审批周期长,实施难度比较大。   3 风景规划在城乡规划体系中的定位 思想汇报 /sixianghuibao/   3.1总体上讲,经过改进后的城镇体系规划要统筹协调城市、镇、村庄和集镇以及风景名胜区等空间的综合布局和相应的基础设施布局,指导风景名胜区规划、城市规划、镇的规划和村庄集镇规划。具体地说,全国城镇体系规划应指导全国风景名胜区规划的编制,省域或跨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应指导其所辖地区的国家、省、市县各级风景名胜区规划的编制。   3.1风景名胜区规划与其涉及的相关城市规划的关系,有的是相互衔接,有的是彼此依据。当风景名胜区包含在城市规划区内时,由审批城市规划的上级政府审批风景名胜区规划应作为城市规划编制的依据;由审批城市规划的同级政府审批风景名胜区规划应与城市规划相互衔接;由审批城市规划的下级政府审批风景名胜区规划的编制应以城市规划为依据。但风景名胜区规划可以纳入城市规划区统一规划管理。当城市规划区包含在风景名胜区内和两者相互交叉时,同级政府审批风景名胜区规划与城市规划应相互衔接。   3.3除市县级风景名胜区规划与相关镇的规划应相互衔接外,国家重点和省级风景名胜区规划均应作为相关镇的规划的编制依据。国家、省、市级风景名胜区规划对相关村庄、集镇规划的编制都应是指导作用。   4改善风景规划管理的措施 思想汇报 /sixianghuibao/   4.1 提高规划定位并明确管理定性。风景名胜区管理的关键归根结底是统一规划管理,加强统一规划管理现实可行的方法是提高统一规划及其管理的法律地位。现阶段除要加快修改《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为《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外,还应借助《城市规划法》修改为《城乡规划法》的契机,将风景名胜区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及其管理体系,并增加对风景名胜区规划管理的相关规定和对违反规划行为的处罚条款。   4.2城乡规划应该涵盖人类高度集聚的各类空间。从内容构成上看,当前国家建设部统管的城乡规划主要由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的规划、乡村集镇规划以及风景名胜区规划等组成。将风景名胜区规划作为城乡规划五大内容之一,可以体现统筹城乡规划、统筹部门工作的要求。城镇和村庄集镇风景名胜区的协调发展关系到统筹城乡、统筹人与自然、统筹区域城镇建设与文化和环境资源保护以及统筹经济社会等多方面。   4.3切实加强规划行政管理,统管一切开发建设活动。风景名胜区的各级主管部门和管理机构都要把规划管理作为第一抓手,在做好规划编制和审批的同时,应在管理机构内建立或完善强有力的规划行政管理单位,依法实施规划行政权。由于许多保护问题与开发建设活动密切相关,所以规划管理重点又在于加强对开发建设活动的管理规划行政管理单位要把风景名胜区内的一切开发建设活动纳入到规划的统一管理范畴,从建设规划管理上杜绝对资源和环境的建设性破坏。

开题报告 /html/lunwenzhidao/kaitibaogao/   4.4规划内容强制化、政策化和具体化风景名胜区规划必须规定强制性的规划内容,尤其要设置强制性保护规定和内容。除了技术内容外,在规划实施中还要增加落实技术内容所必须的公共政策,没有公共政策作为支撑,规划的技术内容是不能实现的。所以详细规划对开发建设的控制必须具体化???应采用定位、定性、定量、定形、定质和定时的综合控制手段,规定开发建设的合理位置、允许建设的用地性质、建筑容量、风格形态、标准质量和实施建设的时期。    5 结束语   风景规划设计也是一门艺术,蕴含着丰富的情感,设计者和建设者应该具备美学方面的修养有效遏制破坏自然环境的现象,确保风景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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