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美容吸脂致死案在哈尔滨中级法院开庭

新华网哈尔滨10月28日电全国首例美容吸脂致死案27日在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据黑龙江晨报报道,原告曹福元、赵淑杰是死者曹志华的父母。

今年3月8日和21日,曹志华两次到哈尔滨拖拉机厂职工医院做了电子吸脂塑身手术

第二次手术后18小时,曹志华感觉身体不适,在被送往医院途中死亡

原告方认为,吸脂手术是造成曹志华死亡的直接原因,因此将哈拖职工医院和实施手术的主治医生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抚育费和精神损失费共计102万元。

在法庭上,被告出示了由哈医大法医教研室作出的死亡鉴定书,结论是曹志华患有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吸脂后突发急性循环衰竭猝死,同时还出示了记载曹志华手术时生命体征平衡的记录,因此,被告认为手术不是导致曹志华死亡的直接原因。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应原告要求向上海国家司法鉴定中心提出重新鉴定申请,在新的鉴定结果产生之后,再进行宣判。

1 次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