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民营企业的现金管理

[摘 要] 伴随着民营经济的不断发展壮大,其管理力度不足的问题也日益显露出来,较为明显的是,民营企业现金管理较为混 乱,直接影响到企业的持续经营。

本文根据民营企业的特点,从民营企业现金管理存在的问题入手,提出了加强民营 企业现金管理的建议,并指出了加强现金管理民营企业保持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重要性。

[关键词] 民营企业现金流量;现金管理      一、民营企业的特点      1.经营机制的“四权”。

民营企业之所以近年来能取得长足的发展,主要是因为经营机制适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

其经营机制的主要特征可概括为“四权”:高度的自主决策权;独立自主的经营权;择优录取的用人权;与效益挂钩的分配权。

这“四权”的有机结合,实现了政企分开,确立了企业作为市场竞争主体的独立法人地位,这是民营企业经营机制的核心,也是民营企业活力的根本所在。

企业小,机制灵活,跟着市场应变。

民营企业发展到现在,虽然有了些年头,但主体上,民营企业还是以小企业为主。

民营企业规模小,转型快,能够及时跟得上市场的变化,为了企业生存及时调整企业战略方向,不像大企业那样转型困难。

2.家族经营模式呈主流现象。

目前民营企业大多仍是家长式管理,财务是由老板单线控制,但是往往又控制不住,于是出现了财务整体管理混乱、会计基础工作薄弱、缺乏风险控制系统等情况,由于受到家族式管理的影响及财务人员整体素质水平不高,导致财务部门没有真正发挥其在企业发展中的不可代替的作用,从而导致企业的发展滞后和管理失控,甚至造成企业如昙花一现的后果。

这是中国民营企业普遍只有3到5年寿命的根本原因。

3.融资困难。

改革开放20多年,到这两年融资方面政策上虽然有所松动,但根本局面依然没有好转,融资难已经是民营企业公认的瓶颈。

企业在发展扩大的过程中,一方面需要警惕企业财务危机,另外一方面,因缺乏资金导致再生产投入跟不上,不能像西方民营企业一样,得到金融系统良好的支撑与护持,这是中国民营企业发展的一大缺憾。

4.管理水平较低。

民营企业管理实质上是国营体系管理改良简化版,加上中国传统的家长管理制版本。

企业在发展过程中,触及正规化管理时,每每在矛盾冲突下胎死腹中。

虽然个别民营企业依靠强有力的领导能够突破这个怪圈,但民营总体上,迄今为止,始终无法逾越管理混乱的困境,实现脱胎换骨的转变。

在会计机构的设置上存在分工不明确,兼职多,有些小企业根本不设置会计记账,只是在必须向上报表和纳税时才突击编报予以应付。

财务会计制度形同虚设,内控管理乏力。

目前民企的投资者和经营者缺乏基本的会计知识,企业自己设计规章制度的很少,会计凭经验和直觉做事较多,往往会给企业带来不良影响,甚至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二、民营企业现金管理存在的问题      现金管理是国家实施宏观经济政策、抑制通胀、减少金融犯罪和违规行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一项重要工作。

随着人民银行不断加大对现金管理的力度,各金融机构管理意识正在逐步增强,现金管理工作也日趋规范。

但是相当一部分民营企业管理者,在思想上还没有认识到现金管理企业财务管理的核心,致使现金管理职能得不到发挥,企业现金管理长期停滞于生产经营型的管理格局中。

当前,民营企业现金管理工作中存在以下突出问题:   (一)现金管理意识薄弱。

一些民营企业的领导者文化水平不高,特别是“小作坊”、“夫妻店”起家的民营企业,其经营者缺乏基本的财务知识,对财务会计管理的要求和作用不重视。

而且,不少民营企业的领导者痴迷于自己的经验,错误地认为企业效益是靠营业额做出来的,而不是由财务管理管出来的。

这种认识上的偏差,使得民营企业的领导者认为现金管理可有可无。

财务人员对现金管理缺乏主动性,没有履行应负的职责,对领导的违规行为,没有及时提出意见及阻止,一味地以领导意志办事。

现金的随意使用,造成企业现金闲置,或因管理不善,需要资金时却因缺乏周转资金而陷入困境,更严重的是使会计信息失真。

现金管理意识的淡漠,造成了现金管理制度的缺位。

较典型的是一些民营企业由老板娘任出纳,掌握财政大权,只聘一个记账员记记账。

(二)开户银行现金管理弱化。

商业银行作为现金管理的中心环节,其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未能把好现金管理的“一线关”。

开户银行为争取客户、稳定存款,不使开户单位同其“断交”,往往对开户单位现金管理网开一面,迁就纵容。

1.库存现金限额流于形式。

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开户银行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核定开户单位3—5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库存现金限额

但从核定的实际情况来看,核定流于形式,甚至只是为了应付人民银行的检查。

一方面开户银行的业务多,精力有限;另一方面开户单位对银行核定库存限额不理解、不配合,认为银行不应干涉企业单位的工作,留存多少现金开户单位自己说了算。

在这种情况下,核定库存现金限额工作存在较大难度。

2.账户管理薄弱。

少数银行基层网点往往怂恿开户单位多头开户,经常给开户单位违规使用账户取现“绿灯”放行,甚至对部分小民营企业未要求其开立银行存款账户,而任其在储蓄账户办理现金结算。

对大额现金支取开户单位提出不合理的要求,开户银行为了留住客户,只好违反规定先提现后补办审批手续,而这补办的手续,已失去了审批的意义。

3.监督不到位。

根据规定,银行对开户单位现金用款负有直接的监督职责,是现金管理的主要关口,应定期对单位进行现金检查,核定单位库存,对超限额支付现金要不予办理等。

现实中,随着商业银行竞争的激烈,商业银行对开户单位的违规提现行为往往视而不见,甚至主动迎合,提供方便。

而且由于工商税务等部门执法力度不够,个别单位为了逃税对现金结算给予销售折扣等现象时有发生,这诱使部分企业为了自身的经济利益,巧立名目使用现金

(三)民营企业现金管理混乱   1.超限额、超范围支取现金较为普遍。

开户单位现金支取情况看,超过《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限额支取现金的现象非常普遍。

另外一些开户单位,为了能支取现金,在现金支票用途栏中,连续以备用金、工资等名义取现,并且金额较大,有的甚至以营业款作为支取现金的用途。

2.开户单位逃避银行监管。

开户单位使用账户秩序混乱,多头开户;部分开户单位经常通过非基本存款账户大额提取现金,并编造用现名目套取资金;一般较小企业干脆不开设银行结算账户,而是只开设储蓄账户,想方设法同开户银行不发生联系,逃避监督管理,最终导致大量现金交易和现金体外循环。

大量的现金交易增加了商业银行和人民银行现金管理的难度,对大量体外循环的现金难以有效监督,潜在风险较大。

3. 民营企业财会从业人员的素质普遍较低。

我国很多民营企业自身的固有缺陷如一人说了算,人事政策上重忠诚、轻才能,经营管理不规范,在财会人员的任用上任人唯亲,致使财务人员素质不高,财会人员对《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企业会计制度》、修订后的《会计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知之甚少,财经纪律性很差,许多人无视法律后果。

这既导致企业会计行为随意化,财务工作极不规范,也使企业无法运用会计信息用以指导和发展生产。

3 次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