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教人员脱逃心理浅析

劳教人员脱逃劳教人员破坏监管改造秩序、逃避惩罚的极端形式、是劳教工作中较为常见的一种再违法犯罪,这种违法犯罪给监管秩序带来极大的危害,也给所外社会造成不可估量的潜在威胁。

近几年来随着劳教所监管条件的不断改善,劳教人员成功脱逃人数有所下降,然而围绕脱逃产生的相关案件或事故都没有减少,相反还是呈现出增加的趋势,为什么在监管条件日趋改善的今天还有那么多劳教人员脱逃呢?本文从研究劳教人员脱逃动机出发,对劳教人员脱逃心理作一浅显的分析。

一、劳教人员脱逃动机的形成  人的任何活动都是从一定的动机出发,并达到一定的目的。

动机是激励人行为的内部动力。

①目的是人通过自己的行为所希望达到的后果。

动机和目的,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既有一致性,又有矛盾性。

违法犯罪活动是由犯罪动机引起的。

犯罪动机是驱使犯罪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内心起因,它是外界诱惑的刺激下和主体不能以社会规范调节其强烈畸变需要的基础上产生的。

动机产生于人的需要需要激发动机

人的需要是多方面的,可分为生理性需要和社会性需要

旧的需要满足了会产生新的需要,低层次的需要满足了,又会产生高层次的需要

当一种需要被满足后,会使主体与外界保持暂时的平衡

但是,这种平衡很快又会被新的需要打破。

因此可以说,平衡是相对的、暂时的,不平衡是绝对的、无限的。

当这种平衡被打破时,具有正确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的人能根据社会客观情况不断建立起新的平衡

而不具有正确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的人平衡被打破,需要得不到满足就会产生违法犯罪动机

具体反映在劳教人员脱逃上,当劳教人员在所内的种种需要,如性需要、安全的需要得不到满足,无法建立平衡时,劳教人员便会产生脱逃动机,而当劳教人员脱逃条件一旦成熟,劳教人员便会实施脱逃行为。

(一)由生理性需要引起脱逃动机  生理需要是人的基本需要,这类需要包括生存需要(衣、食、住等)、性需要等等。

因为物质生活条件的改善由这类需要诱发脱逃动机劳教人员现阶段不是太多,但仍然存在。

1、贪恋所外生活、为满足吃喝玩乐的物质需要引起脱逃动机  虽然近几年来劳教所物质生活水平与过去相比有了大幅度的改善,但是和外面社会相比仍然有天壤之别,特别是不少劳教人员在社会上过惯了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生活,怕苦怕累、好逸恶劳思想严重,对劳教所清苦、枯燥的生活不能习惯,过分留恋、追求吃喝玩乐,放荡无羁的生活方式。

如果这种需要长期固化在其心理结构中,一旦这种需要被激发便会使劳教人员形成脱逃动机

2、为满足性的需要引起逃跑动机  被关押的劳教人员,基本上处于同社会、家庭隔离的状态,一般不能同配偶同居,即使能亲情同居也是极少一部分人。

在社会上过惯了糜烂性生活的人在劳教所内受到了限制;还有一部分没有结过婚的青少年,性欲强烈而又比较好奇。

由于他们缺乏法制观念,道德观念淡漠,意志力薄弱,往往经不住来自外界(如一些性罪错劳教人员的传习、教唆;电影、电视、文艺作品中男女镜头情节的影响)或个体内部(性欲)的刺激,不能抑制自己欲望的本能冲动而形成逃跑动机

弗洛尹德认为:性是人格中最有力量的部分。

所以劳教人员因性的需要得不到满足引起逃跑动机是正常的,这种动机也易矫正。

(二)由社会性需要引起脱逃动机  1、爱的需要引起脱逃动机  劳教人员被关押在劳教所内失去了人身自由,往往对家庭表现出极大的关切。

劳教人员对父母、妻子、儿女十分眷念,一旦家有实际困难或天灾人祸发生家庭变故或其他情况(如妻子要离婚)劳教人员出于爱心的需要就会产生脱逃动机,有的甚至认为只要能回家一趟与亲人见上一面,就是延期半年也心甘情愿。

如我单位劳教人员陈××在与未婚妻通电话时得知其要出去打工,为了留住未婚妻并和她说明白,该教趁外出劳作的机会脱逃

2、逃避惩罚需要引起脱逃动机  劳教人员逃避惩罚有两种可能性,一种是逃避当前的处罚,劳教人员被收容后各方面都表现的不适应,不少劳教人员劳教所是害怕和恐惧,认为自己长时间生活在这种环境中会疯掉,还不如逃跑去快活一天算一天,这种逃避惩罚引起脱逃动机在教期两年以上的劳教人员中较多。

另一种是劳教人员有余罪或在劳教所又犯罪,怕被发现被惩罚产生脱逃动机

劳教人员害怕余罪暴露或在劳教所再犯罪暴露,受到法律的追究,企图逃跑出去串供或者直接摆脱惩罚,过其认为的自由自在的生活。

这种为逃避惩罚引起脱逃动机随着负案在教的劳教人员增多,表现的较为常见。

3、自尊心需要引起脱逃动机  自尊是除了人基本需要之外最重要的需要劳教人员作为人也毫无例外的,当然有自尊的需要了,劳教人员劳教所自尊的需要主要来源于两方面,一方面是劳教所民警公正文明执法,如果劳教所民警打骂、体罚、虐待或惩罚不明、处理不当,劳教人员人格、权利、名誉受到严重伤害,产生被污辱感和抗拒心理,出于报复或维护个人尊严、名誉的需要引起逃跑动机

另一方面是同劳教劳教人员的相互尊重,如果同宿舍劳教人员有牢头狱霸行为,使劳教人员长期处于被欺凌的角色,为了逃避这种欺凌,维护自己的自尊就极易产生逃跑动机

4、报复的需要引起脱逃动机  劳教人员报复的对象往往是检举人、证人、办案人员劳教所的民警、团伙中出卖自己的“叛徒”等等。

这类劳教人员出于报复的需要产生脱逃动机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劳教所机关加大了对民警奖惩力度,提高了执法要求,许多劳教人员抓住了这一点,只要你民警对我有点不好,我就在你岗位上逃跑让你下岗或者被辞退,这种劳教人员脱逃动机产生有些可笑,但作为劳教人员与民警对抗手段之一却又较为常见。

5、申诉的需要引起脱逃动机  劳教人员对原劳教决定不服,长期申诉无人理时,不安心改造,便想逃跑出去上访、申诉、或找证人“澄清”解释案情,或找原单位、原决定机关要求解决自己的问题。

此类脱逃动机产生往往是一些文化程度不高,又缺乏法律知识的农村劳教人员

劳教人员脱逃,在多数情况下并非只有一种需要,单一动机

在其脱逃行为发生前和逃跑程中,往往存在着两种相互矛盾的动机因素,从而引起动机斗争。

如果劳教人员的低级欲望或不正当的社会需要十分强烈,脱逃动机就会战胜反对动机而成为脱逃的主导动机

劳教人员脱逃动机脱逃心理的核心,脱逃动机的形成是劳教人员主客观因素相互作用、相互斗争和转化的过程,即少数劳教人员原先形成的犯罪心理结构没有得到改变或者没有得到根本改变、新的符合社会要求的心理结构又没有建立起来,由于内部存在不良需要和外界不良因素的影响而导致的再犯罪。

第一少数劳教人员原先形成的犯罪心理结构没有得到改变或没有得到根本改变。

教育改造劳教人员,就是要改变劳教人员的犯罪心理结构,主要是做好劳教人员的思想转化工作,以破坏他们的犯罪动力定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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